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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菱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1 23:37:52 发布机构:中菱科技 我要纠错
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作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长代表监事会作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万军、殷洛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一)《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君哲律师事务所关于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通中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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