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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3 05:26:42 发布机构:龙源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430579 证券简称:龙源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剑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909,6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4)和《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五)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和《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六)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909,68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苏小兵、郭玉叶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署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市龙源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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