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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87:城地股份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2019-05-23 05:58:54 发布机构:城地股份 我要纠错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500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9年5月21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98,39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 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76,148,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到位,并由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入总额 实际投入金额 地基专用装备升级改造及补 一 22,063.25 15,077.23 充配套营运资金项目 二 技术中心项目 2,683.18 2,560.94 三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868.37 2,868.37 合计 27,614.80 20,506.55 截至2019年4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为20,506.55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7,332.25万元(包含利息),扣除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332.25万元(包含利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500万元。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 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50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城地股份本次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 资金用于城地股份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综上所述,华创证券对城地股份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示无异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500万元。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1,5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500万元。 六、报备文件 1、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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