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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净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28 22:38:17 发布机构:川净股份 我要纠错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崔静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于2019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99.9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9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就2018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监事会报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并提出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重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以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经营结果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在2019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总体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后续发展。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向四川科特空调净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交易额不超过4000万元。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9-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崔静涛、成都中特净化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均为该关联交易事项之关联股东,非关联股东均未出席本次会议。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部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做出有效决议。因此,出席会议的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均不回避,对本议案进行审议及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系根据国家相关规章政策进行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99.9万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二)律师姓名:何雪梅、李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决议内容等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净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川净洁净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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