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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19-06-11 03:36:58 发布机构:弘信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8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名李强先生、李毅峰先生、颜建宏先生、孔志宾女士、马陈莉女士、陆风雷先生、傅忠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游相华先生、颜永洪先生、李昊先生、王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游相华先生、颜永洪先生、李昊先生、王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游相华先生为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对上述候选人相关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11名董事(其中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王毅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17,850股,通过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0,907股,其将继续履行有关承诺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翁君奕先生、邓学君先生、周建平先生因任期已满6年,故本次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翁君奕先生、邓学君先生、周建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翁君奕先生、邓学君先生、周建平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0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强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箱管部科长/副经理、副总经理,厦门外代租箱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港务集团企业管理部副经理,现任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强先生持有公司105,000股股份,通过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732,626股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毅峰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交通部集美航海学院航海系电子技术实验室教师/主任、厦门市森江工贸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新加坡世健系统有限公司驻厦门代表处销售经理,现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毅峰先生持有公司6,763,460股股份,通过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5,457股股份,其配偶张洪女士持有公司7,363,013股股份。李毅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颜建宏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国民经济专业硕士。曾任中国外运及跨国物流企业的从业管理岗位、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糖网电子商务(厦门)有限公司总经理、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兼任弘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颜建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颜建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孔志宾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农学院农村金融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高级会计师。曾任厦门仪表厂财务科出纳、厦门维哥木制品有限公司会计及财务主管、厦门通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及财务总监、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中心总经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厦门弘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弘汉精密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孔志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何建顺先生持有公司1,326,000股股份,其配偶何建顺先生通过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05,422股股份。孔志宾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马陈莉女士:1972年10月出生,汉族,武汉大学生物化学理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职于深圳鸿翔企业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曾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业务董事、国泰君安证券四川分公司机构部执行董事、国泰君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业务董事;现任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基金业务一部业务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马陈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马陈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陆风雷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证券投资业务主管、海富产业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副总裁及执行总经理,现任金浦产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陆风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陆风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傅忠红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广东省建材工业总公司部门主管、南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广东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IT投资总监,现任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目前兼任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四维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尚品宅配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鸿辉光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双飞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傅忠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傅忠红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游相华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会计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教师、厦门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深圳利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经纬财务咨询(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厦门市商业银行董事,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MPAcc中心主任、教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游相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颜永洪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汕头超声印制板有限公司市场部国际营销上海办事处经理、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信息部主任及副秘书长、世界电子电路理事会副秘书长及秘书长,现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目前兼任深圳市金鸿桦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市华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弘石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弘芯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新大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颜永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李昊先生: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剑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MainlandCapitalPartner合伙人、江西铜业(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北京江铜有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丰先生: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曾任上海市有线网络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茂瑞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和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君商学院副院长,兼任营口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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