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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纳颗粒: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6-11 06:06:16 发布机构:微纳颗粒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430410 证券简称:微纳颗粒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孙永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名孙永军、宋红梅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将与经2019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公告编号:2019-018 起生效。本次选举为换届选举,孙永军、宋红梅均为连任当选非职工监事。 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经监事会核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公司已于2019年6月1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为:2019-020)。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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