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安必恒: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6-11 18:49:19
发布机构:必安必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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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中远幸福大厦A座1105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聂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0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25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4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罗朋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数2,250,00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
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多方面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0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肖志刚郭姝婧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符合《公司法》、《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高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必安必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