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股份: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8 21:44:16
发布机构:黑猫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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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16]240号)原则同意许可。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9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055号开门子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景章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4,661,1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5969%。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75,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72%。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国权、李攀峰律师列席并见证了会议的召开。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景德镇井冈山北汽创新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修订稿)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第二次修订稿)》;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景德镇市焦化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264,645,103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91,6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国权、李攀峰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