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化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6-09-18 18:16:44
发布机构:新都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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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新都化工 公告编号:2016-065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鉴于控股股东宋睿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牟嘉云女士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
宋睿先生及牟嘉云女士因其个人投资需要,计划自2016年3月17日起6个月内(即2016年9月17日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8.91%,其中,宋睿先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95%,牟嘉云女士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96%。
二、股东减持情况
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9月17日,宋睿先生及牟嘉云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3%,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17日 14.00 800 0.79%
宋睿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31日 14.00 2,200 2.18%
牟嘉云 大宗交易 2016年8月17日 14.00 4,000 3.96%
合计 -- -- -- 7,000 6.93%
公司已于2016年8月18日、2016年9月1日分别对上述减持情况进行了披露,并于2016年8月18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23,282,949 41.91 393,282,949 38.94
宋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820,737 10.48 75,820,737 7.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7,462,212 31.43 317,462,212 31.43
合计持有股份 163,212,000 16.16 123,212,000 12.20
牟嘉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803,000 4.04 803,000 0.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2,409,000 12.12 122,409,000 12.12
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宋睿先生及牟嘉云女士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该承诺已于2014年1月18日履行完毕。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相关股东将授权公司董事会于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锁定。
2、2015年7月,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宋睿先生及牟嘉云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该承诺已于2016年1月10日履行完毕。
3、宋睿先生认购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2,200万股公司股票,并承诺“自取得本次拟认购的新都化工非公开发行的2,200万股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
行转让”。上述2,200万股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5年8月24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
截止本公告日,宋睿先生及牟嘉云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上述减持计划及减持情况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五、其他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及减持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述减持情况与公司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该减持计划范围。
3、上述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截止本公告日,宋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3,282,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9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未发生变化;牟嘉云女士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