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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16 21:55:31 发布机构:万达信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6-073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期权的256名激励对象自首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本次行权拟从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29日止,可行权共计786.72万份股票期权。 (详见公告2016-067号《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公告》)。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4年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期权简称为万达JLC3,期权代码为036145,具体安排如下: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 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 项。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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