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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16-08-15 14:40:34 发布机构:一心堂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93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6年4月5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方案调整的议案等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2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0235号《接收凭证》,于2016年2月5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0235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3月9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160235号《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年4月19日,公司披露了《 的回复》,并按规定提交中国证监会。 二、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拟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进一步完善,鉴于相关工作正 1-4-8-1 在进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及相关各方审慎分析论证,公司审慎决定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在重新研究后安排后续事宜,并及时作出公告。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在充分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同意终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9日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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