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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关于特定发行对象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三)  

2016-08-17 20:46:13 发布机构:日科化学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14 证券简称:日科化学 公告编号:2016-052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发行对象 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暨关联交易补充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甲方)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赵东日、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冀延松(以下合称乙方)。2015年7月21日,公司分别与赵东日先生、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为27,72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4,500万股。本公司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于2015年10月13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于2015年10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拟增加价格调整机制,即在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价格之外新增市场价格变化调整机制,本公司就上述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之部分股票的具体认购数量、认缴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2016年8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据此公司就发行对象赵东日、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认购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之部分股票的具体认购数量、认缴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420号)的要求,重新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明确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有关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27,72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706.82万元(含本数),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由不超过4,5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3,747万股。具体如下: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赵东日 26,410,727 160,049,005.62 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54,167 66,988,252.02 合计 37,464,894 227,037,257.64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股票在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应对乙方认购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除非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其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1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1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6.16元/股调整为6.06元/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认购股份。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乙方认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2)发行数量的调整公式如下: Q1=Q0*P0/P1 其中,Q1为调整后发行数量,Q0为调整前发行数量,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如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将按照各自原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原股份总数的比例相应调减。 若上述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则发行价格调整为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 (三)违约责任的主要条款 违约责任的主要条款内容如下: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因实现该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第三方机构收取的费用、律师费用等)。3、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向甲方承担认缴金额5%的违约金。 二、本次补充协议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协议,是董事会根据201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及相关实际情况,对非公开方案进行调整,因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价格、认购数量以及违约责任发生变化,相关协议条款相应发生了变化。 本次因补充协议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修订方案后的实际情况,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与赵东日先生签订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6、公司与潍坊至真至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特此公告。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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