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分红规则,股息率或提至8.8%
南钢股份(600282)
2018 公司股息率或达 8.84%,具备吸引力
2018 年 12 月 3 日晚,公司发布《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回报规划》),拟实施“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我们预计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5.98 亿元,按2018 年 12 月 3 日收盘价计,公司市值 156 亿元,按《回报规划》则股息率 8.84%,对市场较有吸引力。 我们维持对公司 2018-2020 年 EPS 1.04、0.95、 0.86 元的预测, 对应 2018 年 PE 估值 3.38 倍, 维持“增持”评级。
简化、明确分红规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与 前期《公司章程》( 2018 年 8 月修订)相比,此次《回报规划》分红规则拟保留“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低于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删去“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回报规划》拟进一步简化、明确分红规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资本开支影响现金分红,回购视为现金分红
《回报规划》中提出,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方案,是否有重大资金安排或成为影响现金分红比例的重要因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若期间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或将出现下降。此外,公司未来若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将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进行计算。
《回报规划》将股息率从 3.81%提高至 8.84%
《公司章程》 在最小现金分红上有两个口径,一是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二是最近 3 年现金累计分红不低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满足二者孰低值即可。以 2018 年 12 月 3 日收盘价及2018 年预测利润 45.98 亿元计,按《公司章程》条款并取孰低值,则公司2018 年股息率 3.81%;若按《回报规划》,则提高至 8.84%。我们按公司章程等最新文件测算 2018 年上市钢企最低股息率,目前公司股息率最高。目标价为 3.87 元 -4.05 元, 维持“增持”评级我们预计公司 2018-2020 年 EPS 分别为 1.04、 0.95、 0.86 元,对应 PE为 3.38、 3.70、 4.11 倍;选择可比公司, 按 2018 年 12 月 3 日收盘价计算,可比公司的平均 PB( LF)为 1.37,目前公司 PB( LF)为 1.05。 考虑环保限产放松,明年业绩下行风险放大,故下调公司 2018 年 PB 估值至1.07-1.12 倍(前值为 1.26-1.28 倍),对应目标价为 3.87 元-4.05 元, 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回报规划》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盈利不及预期,宏观经济不及预期,下游需求不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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