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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拟公开转让15%股权

2019-04-09 00:00:00 发布机构:华泰证券 我要纠错

格力电器(000651)

公司大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转让控股权,具体方案尚待确认

2019年4月8日,公司公告大股东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同时披露,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推算约为45.67元),但最终转让价格还需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9日复牌。我们维持公司2018-2020年EPS为4.44、5.06、5.97元的预测,维持“买入”评级。

大股东转让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

如果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但目前公开征集转让的具体方案尚需进一步明确,同时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的批准,是否能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对于公司影响也还难以确认。

截止2018/9/30,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8.22%

截止2018年9月30日,格力集团持股公司股份比例为18.22%。格力集团直接持股比例在格力电器上市初期为60%,在后续在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层股权激励)、引入经销商持股平台期间转让部分持有股份,同时不定期通过二级市场减持,2012年以来格力集团持股比例已经稳定在18.22%。

经销商持股平台持股比例为8.91%,管理层持股较低

截止2018年9月30日,经销商持股平台河北京海担保持股比例8.91%。为绑定经销商与格力电器之间利益,2007年引入经销商持股平台为公司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10%,后续河北京海担保通过二级市场减持,2015年以来河北京海担保持股比例稳定在8.91%。同时,公司高管中仅公司董事长董明珠位居公司前十大股东第十位,持股比例为0.74%。

公司经营依然稳健,长期价值领先

空调市场虽面临需求预期下行压力,同时公司大股东转让事项影响尚不明确,但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换届后,原有管理层得到最大程度保留,经营管理层面依然稳定,有利于维持公司经营水平、产业链优势和龙头品牌力。目前时点,我们认为家电行业龙头个股具备较高业绩稳定性、较高分红率,且龙头估值相对优势逐步凸显、防御性价值领先。

公司行业地位领先,估值有提升预期

我们预测公司2018-2020年EPS为4.44、5.06、5.97元,参考行业2019年平均PE为13.90x,考虑到公司大股东转让方案未确定,对于公司影响尚无法明确,给予公司2019年12.50xPE估值,对应目标价63.25元/股。参考可比公司2019年平均9.09xEV/EBITDA,认可给予公司2019年9.09xEV/EBITDA,对应公司的目标市值3482.71亿元,对应目标价57.89元/股。综上,给予公司目标价57.89~63.25元/股,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产品需求不足;原材料价格不利波动;人民币汇率不利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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