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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国际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年3月15日在公司国际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详见临2022-018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新特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推动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发行A股并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的授权人士董事长/总经理全权办理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全权行使作为新特能源股东的权利,决定与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各项事宜。

2、根据情况全权办理新特能源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各项事宜及相关方案调整、变更、修改事宜。

3、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签署与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为本次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之目的签署协议、合同、契约,出具声明、承诺、同意、确认文件等)。

4、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实施其他与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2-01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2-020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为降低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防范风险,公司2022年将开展包括铜、铝、铅、PVC料、钢材等原材料、黄金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及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期货、期权等品种。

2022年度,公司铜、铝、铅、PVC料、钢材需求分别为16-19万吨、7-10万吨、0.6万吨、3万吨、25-30万吨,公司上述原材料套期保值数量以实际生产、项目建设所需的现货数量为基础,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订单生产和工程建设所需的现货量;公司黄金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自产黄金1-1.5年的产量,确保持仓规模与现货产量及资金实力相适应;公司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等外汇收入币种,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已签订合同未来收付外币金额。

上述一、二、三、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第一项议案需逐项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临2022-021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22-018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以下简称A股发行或A股发行上市)。有关情况如下:

一、新特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1799.HK)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2249号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4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新特能源内资股比例66.52%)

法定代表人:银波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多晶硅生产 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新能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 新能源系列工程的建设及安装;风能、太阳能发电站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 等。

二、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并上市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特能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新特能源A股发行的方案如下:

1、股票的种类: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的面值: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股票上市地: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股票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4、发行数量:在符合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新特能源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0股。若新特能源在A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最终实际发行数量将根据新特能源的资本需求情況、新特能源与监管机构的沟通情況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新特能源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规则所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如任何上述对象为新特能源的关联人士,新特能源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遵守新特能源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向关联人士发行任何股份须待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所有适用规定(如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6、发行方式: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7、定价方式: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价格将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场状况和新特能源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现有股东整体利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采用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或证券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8、承销方式: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由承销机构采用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9、A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新特能源A股发行前形成的滚存利润,由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全体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享有。

10、决议的有效期: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新特能源股东大会、内资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审批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四、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并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并上市,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夯实新特能源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公司新能源产业长期稳定地发展。

预计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是新特能源的控股股东,新特能源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尽管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所持新特能源的权益被摊薄,但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新特能源拓宽融资渠道并提高融资能力,有助于其业务做大做强,进而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新特能源发行A股并上市,有利于实现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有利于强化公司资产流动性,提高偿债能力。

五、主要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新特能源本次A股发行方案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新特能源股东大会、内资股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并将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推进,新特能源能否在A股上市成功、具体实施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支持新特能源推进本次A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1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3月31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公司国际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已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2年3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股东大会议案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2.0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3月29日北京时间10:00-13:30;16:00-19:30。

2、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3、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北京南路189号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政编码:831100

3、联系人:焦海华、于永鑫

4、联系电话:0994-6508000 传 真:0994-2723615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01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项目(以下简称20万吨多晶硅项目)

●投资金额:20万吨多晶硅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76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存在技术及新产品被替代的风险;行业发展波动风险;市场竞争加剧,多晶硅价格下降,无法实现预期效益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成本超预算的风险;安全生产及环保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全球光伏产业快速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多晶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新能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以其全资子公司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硅材料公司)为主体,在新疆昌吉准东产业园区投资建设20万吨多晶硅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

(二)审批情况

2022年3月15日,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万吨多晶硅项目已取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昌州发改[2022]06号)。该项目建设尚需通过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获得环境评价报告批复、能源技术评价批复、安全评价报告批复等相关文件。

该投资未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该投资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本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为新特能源全资子公司新特硅材料公司,新特能源及新特硅材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新特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1799.HK)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 2249 号

注册资本:143,000万人民币(公司持有新特能源内资股比例66.52%)

法定代表人:银波

成立日期:2008年2月20日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多晶硅生产 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新能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 新能源系列工程的建设及安装;风能、太阳能发电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二)新特硅材料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黑山产业园华一路19号(西黑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新特能源投资占注册资本100%)

法定代表人:陈国辉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等。

新特硅材料公司主要是为了投资建设20万吨多晶硅项目而设立,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多晶硅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的氯碱装置、公用工程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结合新特能源已经掌握的多晶硅生产技术,产品纯度更高,生产成本更低,综合效益更高。项目整体按照20万吨/年进行规划建设,分为两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均为10万吨/年,两期均建设完成后,将新增高纯度多晶硅年产能20万吨。项目建设期共24个月,建设资金将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分批投入使用。

(二)项目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176亿元,其中资本金88亿元,通过新特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发行A股)募集资金解决,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新特硅材料公司;剩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若新特能源公司发行A股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本项目资本金需求,新特能源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新特能源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前,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待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项目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三)项目建设效益情况

根据谨慎性原则,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分别基于多晶硅销售价格7万元/吨(含税)和10万元/吨(含税)。本项目完全达产后,主要财务指标及效益情况如下:

(四)项目建设可行性

光伏产业是国家“四个革命、一个全面”的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和内容,受到国家各项政策的广泛支持。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我国将持续优化太阳能发电发展布局,作为光伏产业基础原料的多晶硅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新特能源自2008年开始投资建设多晶硅项目,长期致力于科技攻关及技术创新,掌握了高纯多晶硅研发和制造的核心技术,具有先进的技术储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与客户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品牌及市场优势,为本次多晶硅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20万吨多晶硅项目选址在新疆昌吉准东产业园区,该园区位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规划区域内,交通便利,满足多晶硅生产的供电和供水需求,具备建设多晶硅的良好条件。

(五)需履行的主要审批手续

20万吨多晶硅项目已取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特硅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端电子级多晶硅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昌州发改[2022]06号)。

该项目建设尚需通过出让方式获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获得环境评价报告批复、能源技术评价批复、安全评价报告批复等相关文件。

该投资尚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建设本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新特能源继续保持在多晶硅行业的竞争优势,并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新增重大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技术及新产品替代风险

新特能源多晶硅生产技术采用改良西门子法。硅烷法等多晶硅技术正在不断进步并逐渐成熟,保利协鑫能源已开始利用硅烷法进行颗粒硅规模化生产,成本可能随着规模化生产不断降低。钙钛矿等非晶硅光伏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可能存在技术或新产品替代的风险。

应对措施:钙钛矿等非晶硅光伏技术不断进步但尚未规模化生产,据专家预测,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具有转化率高、产品寿命长等优势,仍是光伏产业发展趋势的主流。硅烷法对设备及生产安全性要求高,硅粉单耗高,辅材费用高等难点问题,目前客户仍将颗粒硅料与多晶硅料掺配使用;改良西门子法技术成熟,使用最广泛,仍是未来十至二十年多晶硅生产的主流技术。

新特能源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将充分发掘改良西门子法技术、工艺优势,降低生产成本,尽快收回投资。

2、行业波动风险

长期看光伏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但从短周期看,受产能扩张、产业政策、经济发展、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波动的特征。多晶硅生产投资规模大、成本高、技术含量高,产能一旦投放将难以退出,多晶硅供给弹性较小,若多晶硅价格在未来出现持续较大幅度的向下波动,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造成较为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随着光伏产业“平价上网”的进程加快,光伏发电已成为最低廉的能源之一,光伏行业面临新一轮爆发性增长。本次20万吨多晶硅项目充分汲取前期项目建设经验,将充分发挥规模化、低成本的优势,本次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

3、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下降,无法实现预期效益风险

随着全球光伏产业的迅速发展、多晶硅技术的进步以及新一轮多晶硅企业 的扩产,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多晶硅价格下降,无法实现项目预期效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新特能源本次将采用更为先进的工艺技术,依托成熟的科技研发平台,利用规模优势、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不断降低产品成本,提升多晶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对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4、工程建设超期、超预算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意外原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不达预期的风险,受钢铁等大宗原材料及设备价格上涨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工程建设超预算等风险。

应对措施:新特能源拥有经验丰富、配套成熟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人才团队,公司将科学安排工程施工,优选业绩和施工质量好的施工及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自动化、智能化等控制手段,全力保障工程项目进度、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同时公司将通过公开招标、精细化管理,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成本、费用不超预算,保障项目顺利建设、投产、达产。

5、安全生产及环保的风险

多晶硅的生产过程中产生部分易燃、有毒以及具有腐蚀性的材料、气体,存在一定危险性,对于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较高。未来如果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危险材料和设备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火灾、爆炸、危险物泄漏等意外事故,将面临财产损失、产线停工、甚至人员伤亡等风险,并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从而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新特能源将充分利用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控制手段,实现智能化管理,保障工艺安全、设备安全、高效、平稳运行,其通过工艺改进及技术升级,实现了冷氢化及精馏装置废水及废气的零排放。新特能源将根据行业特征、作业环境、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全面风险识别及评估,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精细化程度,以体系化建设保障降低安全、环保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编号:临2022-020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新特能源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新特能源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持股计划),股份来源为公司转让所持的新特能源内资股股份不超过3,000.00万股,占比不超过新特能源总股本的2.10%,参与员工认购价格13.73元/股,参与人员不超过500人。

一、新特能源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1799.HK)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众欣街2249号

成立时间:2008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4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新特能源内资股比例66.52%)

法定代表人:银波

主营业务:硅及相关高纯材料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发,多晶硅生产 相关的化工副产物的生产及销售;新能源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安装及销售; 新能源系列工程的建设及安装;风能、太阳能发电站的投资运营及相关技术服务 等。

2、股权结构

新特能源为在香港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截至目前,新特能源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股

二、本次新特能源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特能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激励与约束对等,既考虑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当前重要贡献,又着眼于新特能源的未来发展;

3、结合新特能源现状及发展战略,具备可操作性,实现新特能源长期可持续发展;

4、新特能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新特能源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5、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参与人员

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主要包括新特能源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经新特能源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符合以上条件并纳入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员不超过500人。

新特能源授予参与人员权益时,所有参与人员应于新特能源(含下属分、子公司)任职。特变电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持股方式

参与人员通过有限合伙企业持股平台的方式间接持有新特能源内资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参与人员签署《合伙协议》,组建11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本计划项下之持股平台。参与人员根据其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间接享有对标的股份的相应权益。

(四)股份数量、股份来源及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份总量不超过3,000.00万股,占比不超过新特能源目前总股本的2.10%。

本次新特能源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份来源于特变电工的存量内资股股份转让。参与人员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11个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分别受让特变电工转让的新特能源内资股股份。

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岗位重要性、业绩表现及个人发展潜力等要素,参与人员获授的股份额度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授予股份数量”是指参与人员通过合伙企业所间接持有标的股份数量,将折算成合伙企业相应的合伙份额。

(五)授予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参考新特能源最近一次发行内资股股份的价格,最终确定为人发币13.73元/股。

若在本计划实施至参与人员完成新特能源股份登记前,新特能源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事项,应对授予价格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六)资金来源

参与人员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及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公司及新特能源均不得为上述参与人员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参与人员应承诺该等资金来源合法。

(七)锁定期

本计划的锁定期为自股份授予日至新特能源A股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三、履行的审批决策程序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新特能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特能源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建立、健全新特能源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提升竞争力,促进新特能源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仍为新特能源的控股股东,未来新特能源持续健康发展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目标及长期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6日

●报备文件: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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