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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董事会的提议,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247,449,8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2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699,919.20元(含税)。

公司代码:688185                                   公司简称:康希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说明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董事会的提议,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2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247,449,8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32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7,699,919.20元(含税)。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的创新型疫苗企业。在管理层带领下,公司推进了一系列创新疫苗的研发,研发管线涵盖预防新冠肺炎、埃博拉病毒病、脑膜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多个临床需求量较大的疫苗品种。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已经完成新药注册,两款脑膜炎球菌疫苗产品已获得药品注册证书,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百白破疫苗、结核病加强疫苗处于临床试验阶段。

公司逐步开展针对预防埃博拉病毒病、脑膜炎、新冠肺炎、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12个适应症的17种创新疫苗产品的研发,具体情况如下: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并广泛开展对外合作。自主研发即内部研发团队参与产品研发的所有阶段,从早期POC研究,工艺开发,质量标准的确定,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到临床试验等,提交NDA申请材料,获批新药。合作研发即公司通过技术合作的方式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创新疫苗,已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包括军科院生物工程研究所、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NRC)、McMaster University、BIRD-C GmbH和Vaccitech Limited等。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培养基原料、药用辅料、临床试验对照疫苗以及其他研发试剂耗材。采购计划按半年度进行更新,每季度进行调整。供应链采购部采购计划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及部门规划,汇总各部门采购需求并制定本季度采购计划,由编制人、采购部负责人、供应链总监、财务部负责人、首席运营官、首席执行官逐级审核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通过《采购管理规程》、《询价和竞标流程》等制度,对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采购流程、生产物料的采购流程、非生产物料的日常采购、入库验收及付款流程进行规范。

3、生产模式

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产能力;超出疫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生产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建设符合GMP要求的高规格厂房和配置相应的先进设备,后续将根据产品研发进度、商业化策略、市场安排以及公司生产具体情况来制定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部门进行生产。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成立了商业运营中心,下设国内及国际营销部、战略市场部、运营部、品牌传播部、商业供应部、疫苗流通质量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人员达232人。公司将随产品商业化进程,继续扩大销售团队、搭建高效冷链物流供货商网络、联合行业内专业合作伙伴对产品进行推广(如需),为国内民众提供高质量的疫苗产品。

同时,公司已与辉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推广服务协议,授权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推广公司MCV4疫苗产品曼海欣?。该协议的签署表明跨国制药公司对本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的认可,也为曼海欣?的商业化成功提供保证,为本公司品牌建立和符合国际标准的营销体系的建立打下坚实基础。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公司所处行业及基本特点

公司现主要从事疫苗的研发、生产及商业化,主要产品为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脑膜炎球菌疫苗、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百白破疫苗、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结核病加强疫苗等。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代码:C27)”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代码:C2762)”;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之“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

疫苗是人类医学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是人类控制传染病的主要手段,被视为20世纪最伟大的公共卫生成就之一。疫苗的发展历经多次技术革命,疫苗行业现已日趋成熟。早在12世纪中国便使用人痘接种来预防天花,18世纪英国出现牛痘接种预防天花,疫苗成为免疫手法进入人类医学界。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法国科学家巴斯德发明减毒活疫苗技术,研发出了狂犬病疫苗、卡介苗等仍延用至今的产品。20世纪中叶开始,多糖蛋白结合疫苗、蛋白组分制成疫苗成为疫苗发展史中重要的成就之一。20世纪70年代开始,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使得人类可以在分子水平上对微生物的基因进行操作,发明了基因重组疫苗技术。21世纪后,随着基因组学的发展,人类开始以基因组为基础的疫苗发展策略。

疫苗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全球疫苗产业格局和中国疫苗产业格局也不断演变。2000年以前,由于疫苗研发周期长、投入资金多、风险高,且不具有慢病治疗型药物长期使用的特点,大部分制药企业投资疫苗的积极性并不高。2005年以后,葛兰素史克、辉瑞、赛诺菲、强生等大型医药企业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纷纷进入疫苗市场,并通过购买产品专利权、购买企业控制权等方式,快速扩充产品线,提升公司规模,新冠疫情爆发前,四大疫苗巨头葛兰素史克、默沙东、辉瑞、赛诺菲市场集中度颇高。与国际上疫苗产业巨头垄断的格局相比,由于我国疫苗产业进入市场化仅短短不到20年时间,故我国市场格局相对分散。1989年卫生部将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央防疫处以及六个地方研究所(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长春、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整合组建成立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即“中生集团”的前身。中生集团以及昆明生物制品研究所在当时几乎垄断全国疫苗的供应体系。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全面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同时国家对疫苗产业准入的行政管制开始放松,民营企业纷纷涉足疫苗领域,外企也逐渐进入中国,疫苗市场经济时代从此开启了序幕。截至目前国内免疫规划疫苗生产商仍以国企为主,非免疫规划疫苗中,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占据更高份额。

1)全球疫苗市场概况

疫苗普及率增加和新疫苗品种的不断推出是全球疫苗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按销售收入口径,全球疫苗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275亿美元增加至2020年的365亿美元,占全球医药市场总额的2.8%,年复合增长率为7.3%。COVID-19病毒的流行促进了全球对新冠肺炎疫苗的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药企在相关创新技术上的发展,对提高疫苗有效性,扩大适应症有着积极意义。

在全球经济水平逐渐提高和WHO等国际机构的努力推动下,中低收入国家居民的疫苗意识不断加强,疫苗的可及性得到提高,同时药企在新疫苗产品上持续投入,促进了全球疫苗市场的增长。预计全球疫苗市场预计将于2025和2031年达到809亿美元和1367亿美元,年复合长率达17.3%和9.1%。

全球疫苗生产研发能力稀缺,欧美厂商垄断疫苗市场。2020年,全球具有疫苗生产或研发能力的国家或地区共20个,主要集中在欧美、日本、印度及中国等综合技术实力较强的地区和印尼、孟加拉国、巴西等人口相对较多的国家。尽管发展中国家的疫苗需求巨大,但前四的欧美厂商依然占据了全球疫苗市场89%的份额。随着中国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疫苗研发生产能力的提升,未来欧美厂商将面临更大挑战。

2020年全球疫苗市场份额最高的厂商为葛兰素史克、默沙东、辉瑞和赛诺菲。四家厂商包揽了全球销量最高的十大疫苗,其中辉瑞的13价肺炎结合疫苗多年销量全球第一。预计2021年新冠肺炎疫苗将成为销售额最高的疫苗之一,并将影响202年各大厂商的疫苗市场份额和竞争格局。

2)中国疫苗市场概况

中国是2020年全球第二大疫苗市场,所占市份额场为31.7%。在创新型疫苗的可及性增加、政府政策利好、疫苗技术创新及疫苗接种意识增强的推动下,中国疫苗市场由2016年的271亿人民币增加至2020年的753亿人民币,复合年增长率为29.10%,且预期将于2031年达到3,835亿人民币,2020年至2031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5.95%。

近年来,疫苗产品在中国医药市场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主要推动因素包含COVID-19疫情的爆发及反复,中国国民经济水平以及健康意识的跃升等。中国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研发及接种进度迅速,为提升疫苗在整个医药市场占比奠定夯实基础。在新产品不断上市,居民接种意识提高,国家免疫规划扩大等潜在因素的驱动下,未来疫苗产品所占比例将继续提升。

(2)公司所处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研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基因组技术的研究到新抗原的设计,关键的研发能力包括综合平台技术、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以及稳定达标的质控体系,且研发时间长,而且获批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疫苗产品在获批上市前必须进行概念实证评估、攻毒研究及免疫原性研究,并在产品获得最后批准前进行多项临床试验,这一过程可能持续十年以上。在长时间研发过程中,疫苗企业将投入数亿元资金,且面临最终开发失败的风险。此外,各国在疫苗审评审批法规与质量标准上有所差别,对地方政策注册法规理解的程度亦会影响企业研发获批疫苗产品的能力。

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高度依赖于其生产过程。按照《疫苗管理法》,在没有国务院有关部门特别审批的情况下,疫苗的生产不允许外包。根据国家药监局2021年2月发布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疫苗品种,持有人可提出疫苗委托生产申请:(一)国家工信部门提出储备需要的疫苗;(二)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急需的疫苗;(三)多联多价疫苗确需委托生产的,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50%以上股权或者股份,或者双方均为同一药品生产企业控股50%以上的下属公司。委托生产的范围包括整个疫苗的全部生产工序,也可以仅委托生产原液或者制剂。”

疫苗生产是一个复杂的生物过程,需要深入了解生产过程和专业知识。疫苗产品质量高度依赖生产过程控制,即使作用机理或抗原相同,疫苗开发人员也可以调整生产步骤和参数,得到不同的年龄适应度、血清型覆盖率和抗原组成,从而得到不同的最终产品。在正常情况下国内疫苗企业须内部生产疫苗,难以向其他厂家进行CMO(合同委托生产)外包生产,故新入行者未必具备疫苗行业所需的深入专业知识、工艺技术以及质控体系,未必能够达到国家的行业准入要求。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和商业化符合中国及国际标准的创新型疫苗企业。在管理层带领下,公司推进了一系列创新疫苗的研发,研发管线涵盖预防新冠肺炎、脑膜炎、埃博拉病毒病、百白破、肺炎、结核病、带状疱疹等多个临床需求量较大的疫苗品种。

公司研发团队汇聚了多位资深科学家和疫苗行业资深专家,他们曾经在赛诺菲巴斯德、阿斯利康和惠氏(现被辉瑞收购)、诺华制药、中生集团等国内外大型制药公司牵头负责或参与创新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十余年钻研,公司在疫苗研发和生产领域逐步建立起五个领先的核心技术平台:(1)基于病毒载体技术。公司凭借此技术平台开发的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已获得新药证书及生产文号。利用该技术,公司还将推进结核病加强疫苗、带状疱疹疫苗产品的研发;(2)合成疫苗技术。公司利用该技术平台生产多种载体蛋白和多糖,研发出安全性更好、免疫原性更强的多价结合和联合疫苗。该技术平台使公司在国内众多疫苗生产企业中具有竞争优势;(3)蛋白结构设计和重组技术。公司利用该技术平台研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肺炎新型抗原及百日咳新型重组生产菌株;(4)mRNA技术。公司开发出mRNA通用型工艺,有望大幅缩短产品开发时间,同时有利于快速产业化放大,应用该技术公司开发的预防性疫苗产品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和其他多种病毒疫苗。(5)制剂及给药技术。公司在研疫苗均采用无动物源成分的培养基配方,最终产品制剂不含苯酚等防腐剂,产品安全性显著提升。同时制剂技术使得公司获批生产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及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可在2-8摄氏度的环境下长期保持稳定,领先于国际同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获得境内外多个国家的紧急使用授权/附条件上市,两款脑膜炎球菌疫苗产品MCV2、MCV4获得药品注册证书,13价肺炎结合疫苗进入临床三期阶段。

公司从研发型企业逐步向产业化、商业化迈进。公司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接种,于2022年2月获批用于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同时,为保障新冠疫苗在海外的及时供应,公司在多个发展中国家与当地合作建成了海外灌装生产线,实现了从疫苗临床试验到本地化生产,在海外抗疫中合作取得新突破。报告期内新获药品注册证书的两款流脑结合疫苗MCV2及MCV4也在陆续推进于各个省份的准入工作。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未来疫苗行业容量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疫苗产业快速发展以及新品开发投入逐步加大,国内疫苗市场产品结构逐渐改善,中国疫苗监管体系顺利通过世界卫生组织认证,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疫苗接种在内的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断加大,人民消费水平和接种意识的不断提高,老龄化加剧和接种人群的增加,国内疫苗行业市场容量将不断扩大。

同时,新冠疫情的冲击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提高了民众对疫苗的认知,这种认知提高也是爆发式的。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成年人也需要接种疫苗来预防疾病,除了新冠疫苗外,麻腮风疫苗、肺炎疫苗、乙肝疫苗、带状疱疹疫苗、HPV疫苗都开始受到广泛关注,未来几年二类苗的渗透率大概率会快速上涨,成人疫苗市场扩容。

(2)创新疫苗的比重不断增大,国产疫苗的研发及制备水平逐步提高

全球重磅疫苗的上市推动我国疫苗向新型疫苗的升级,部分疫苗制备技术已取得长足的进步。目前重磅创新疫苗是全球疫苗市场规模快速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市场份额呈现向重磅疫苗不断集中的趋势。目前我国创新疫苗相对比较稀缺,随着国家对于创新疫苗研发的支持政策不断出台,加之本地疫苗企业对研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国创新疫苗的比重将不断增大。

同时,从简单的灭活或减毒苗到基因工程重组产品,更高水平的培养基、更少的引起毒副作用的物质残留、更高水平的佐剂等技术进步使得国产疫苗的竞争力不断提升,有望缩小国产疫苗和国际疫苗的技术差距。

(3)疫苗管理法的出台从各方面加强了疫苗行业的监管和管理

鉴于疫苗的预防性和强制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监管部门对疫苗质量高度重视,对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管,监管覆盖了研发、生产、流通、销售和药物警戒等各个环节。尤其“长生疫苗”事件后,疫苗行业的政策监管更加严格,2019年12月1日,国家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该法是全球首部专门针对疫苗管理的法案,覆盖了研发、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各个环节。该法在疫苗生产流通及接种安全管理、生物安全风险、生产准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违法处罚等方面均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和要求,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分工,强化了对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责任追究,支持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

随着整个行业规范程度的不断提高,监管体系将日趋完善,将促使疫苗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有助于扶持优质合规的疫苗企业做强做大。缺乏核心的研发能力、严格的生产质量管理能力和疫苗上市后持续质量监督能力的疫苗企业的生存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4)行业整合趋势明显,规模效应逐渐凸显

长期以来,疫苗四大巨头辉瑞(Pfizer)、葛兰素史克(GSK)、默沙东(MSD)、赛诺菲(Sanofi)共同占据了全球疫苗市场超过85%的市场份额。随着新冠疫情爆发,莫德纳(Moderna)等新兴公司异军突起,全球疫苗市场也进入增长爆发期,行业竞争明显加剧。

相较国外疫苗市场高度集中的市场竞争格局,我国疫苗产业(新冠疫苗除外)目前集中度较低,疫苗生产企业数量较多,但整体在技术研发实力,综合技术平台与创新产品管线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升和优化。未来随着监管政策从研发、注册、生产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都出台了推动行业整合的政策,伴随疫苗技术迭代升级,规模小、产品少的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生存压力。行业整合将进一步加剧,规模效应将逐渐凸显。

(5)新冠疫情促使国内疫苗行业发展

在新冠疫苗的全球研发竞赛中,新型疫苗技术大放异彩。在新冠疫苗极速审批和多方合作的研发模式下,国内疫苗企业迎来快速实现技术升级的空前良机。新一代的病毒载体技术无需操作具有感染性的病毒,可诱发细胞免疫;DNA疫苗技术生产周期短,易于放大,热稳定性好;mRNA疫苗技术生产工艺简单,不会整合至宿主基因组内。疫苗技术上的升级使国内企业已经与国际前沿接轨,这种平台型技术使得国内企业跨越和国际巨头在技术上的鸿沟,实现弯道追赶,促进国内疫苗行业的整体技术升级和长远发展。

同时,新冠疫情的爆发大大提升了疫苗行业的曝光率,也大幅度提升了人们对疫苗的关注度及接种意识,未来研发管线丰富、质量把控严格且拥有重点疫苗产品的企业将获得长期发展机遇,新冠疫苗的研发带来了新技术、平台良好布局时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299,702千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174.8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4,390千元,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为11,874,187千元,比年初增加75.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995,046千元,比年初增加31.7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18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希诺”)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2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共6,681人,注册会计师共1,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20人。

德勤华永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0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0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Canadian Public Accountability Board(加拿大公共责任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勤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约2,800人。德勤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足够的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扬,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是本项目的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扬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0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虞扬担任合伙人超过10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0年。虞扬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虞扬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牟正非,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牟正非先生自1998年加入德勤华永,2000年注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牟正非担任合伙人超过13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23年。牟正非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牟正非担任包括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牟正非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A股审计报告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聚崚,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杨聚崚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13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杨聚崚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9年。杨聚崚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本项目H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陈旻,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澳洲会计师公会非执业会员。陈旻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近20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陈旻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华领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维亚生物科技控股集团、朝云集团有限公司和中通快递(开曼)有限公司。陈旻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2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同意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为2022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对《关于聘请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予以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2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德勤华永、德勤香港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上述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请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2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为2022年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2年境外审计机构。

6、本次聘请境内外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24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暨取消股票简称

特别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后,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康希诺-U”变更为“康希诺”,A股股票代码688185保持不变,取消特别标识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2年3月29日。

一、取消股票简称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781,479.6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445,094.10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简称特别标识为“康希诺-U”。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4,390,023.6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97,037,737.46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将于2022年3月29日取消特别标识,由“康希诺-U”变更为“康希诺”,A股股票代码688185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科创板股票简称特别标识是为特别提示公司是否具有上市时尚未盈利或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等情形,公司A股股票简称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5        证券简称:康希诺        公告编号:2022-019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 [2020]1448号文)核准,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8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71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808,000.00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1,342,892.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9,465,107.65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979,465,107.6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6日全部到账,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8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94,062,916.56 元(不包括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9,712,763.44元;本公司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28,118,660.8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17,831,424.24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1,740,000,000.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除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人民币1,740,000,000.00元外,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7,831,424.24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2020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577,831,424.24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人民币128,118,660.80元(已扣除银行手续费)。该金额不包含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见本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已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794,062,916.56元。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为提高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40,000,000.00元。本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44,886,536.52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8月21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10月9日,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2021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9,000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38,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19,000万元,2021年使用人民币119,0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维护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变更原项目“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5,668.59万元(其中含截至2021年3月31日孳息668.59万元)以及使用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万元用于投资新项目“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建设,同时董事会提议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55,000 万元变更用途用于投资建设本公司创新疫苗产业园项目。该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已于2021 年4月29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5月28日经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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