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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 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租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的议案》

公司与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于2021年4月1日签署的《资产租赁经营续期协议》已到期。经协商,公司决定继续租赁荣华工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经营使用,年租金定为2400万元,租赁期一年,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双方于2019年5月28日、2020年3月20日签署的《资产租赁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继续有效。

董事长刘永在荣华工贸担任副董事长,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张兴成为关联自然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清偿协议〉的议案》

经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荣华工贸正式签署《清偿协议》。因公司为荣华工贸及其关联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法院判令承担主债务人荣华工贸及其关联方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诉讼事项进入执行阶段后,2021年12月28日,公司在浙商银行兰州分行被冻结的银行存款11,662,399.07元被司法划转。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法向荣华工贸及其关联方追偿,经协商,同意从公司应付荣华工贸焦炭生产线年租金中扣除上述款项,签署《清偿协议》。

董事长刘永在荣华工贸担任副董事长,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董事张兴成为关联自然人,属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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