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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属中国商业第一方阵企业,报告期,公司主力门店助力区域消费品市场快速恢复,全年社零额同比增长11.9%,全年增速低于全国社零额0.6个百分点,高于吉林省社零额1.6个百分点。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63,635,230.00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为商贸企业,受市场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特点。

2021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2.5%,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3%。

本公司属中国商业第一方阵企业,报告期,公司主力门店助力区域消费品市场快速恢复,全年社零额同比增长11.9%,全年增速低于全国社零额0.6个百分点,高于吉林省社零额1.6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为各级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

本公司从事商业近40年,全渠道营销,以实体零售经营为主,线上销售为辅,形成了以“现代百货、商业综合体、商超连锁”为驱动引擎的三大经营主力格局,搭建了多元化的门店梯次,满足了不同客层的消费需求。现代百货致力打造兼具品牌品质、时尚潮流和优质服务的新消费集散地;商业综合体致力打造规模体量大、经营流量多、汇集功能全的城市地标;商超连锁致力打造聚焦民生、定位精准、吸引力与性价比兼具的便民生活舒适圈。线上借助欧亚集团小程序,开发欧亚到家线上购,联合品牌商开展直播活动,结合“直播带货”、“社区拼团”等线上营销手段,实现线下线上互为互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采用自营、联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自营模式:公司采用自营模式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大型电器、化妆品、生鲜果蔬、饮品烟酒、休闲食品、冷冻食品、洗涤洗化、卫生用品等种类。

联营模式:公司采用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服饰、珠宝首饰、家居用品、小家电、钟表眼镜、文体用品等种类。

租赁模式:公司采用租赁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家具、装潢材料、教育培训、餐饮等种类。

核心业态及经营模式下营业数据详见下表:

注:以上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商品流通行业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含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房地产收入、物业租赁收入及旅游餐饮业收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商品类别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和平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3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00时,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其中现场到会3人,视频6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59,942,32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300,589.1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950,229,286.53元。若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05号。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06号。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合计215,000万元,其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0万元,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

1、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鉴于部分银行授信已到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0万元。

(1)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5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低风险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并购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人民币。综合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买方保理担保。一般公司共享支付限额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①公司本部及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以下简称营销分公司)可提用综合授信额度45,000万元人民币,集团本部并购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营销分公司使用时须取得公司书面授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②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提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③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提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使用时由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或置换他行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

(3)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超市连锁提用全部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共计7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①欧亚卖场提用额度35,0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0,000万元。

②超市连锁提用额度35,0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30,000万元。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的授信总额度为170,000万元。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疫情期间物资采购及相关费用,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①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提用额度10,000万元。

②欧亚卖场提用额度10,000万元。

本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的授信总额度为150,000万元。

2、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授信额度

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通过盘活资产的运营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欧亚卖场以其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授信额度20,000万元,欧亚卖场提用全部额度,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39,0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9,000万元,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2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999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远东国际申请融资业务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07号。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子公司变更为其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捋顺公司经营管理关系,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部分子公司之子公司变更为其分公司。

1、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松原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欧亚)拟将其全资子公司松原欧亚经开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欧亚经开超市)变更为其分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白城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城欧亚)拟将其全资子公司镇赉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赉欧亚)变更为其分公司。

2、本次变更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松原欧亚经开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郭尔罗斯大路苏力德花园小区S3号楼商企

法定代表人:郑伟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月13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场地租赁、会展服务、水、电、物业管理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2)镇赉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镇赉县南湖街与永安西路交汇处

法定代表人:张哲银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1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食品、烟酒、熟食零售、服饰针织、鞋帽箱包、化妆品、金银珠宝、场地租赁、广告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超市连锁管理服务、家电以旧换新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3、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旨在优化公司经营架构。变更完成后,松原欧亚经开超市由松原欧亚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其分公司,镇赉欧亚由白城欧亚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其分公司,均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变更属公司内部架构调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前述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详见2022年4月13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08号。

十二、听取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四、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十五、听取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1-4、6-7及9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12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视频方式召开了十届三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1年,公司在内部控制日常与专项监督过程中,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注重跟踪落实,执行有效;在开展的专项审查和联审互查过程中,强化审计监督效果,整改到位。进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过程较快,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此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59,942,322.4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8,300,589.1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1,950,229,286.53元。若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24.85%,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3人,视频6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中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根据前述规定,公司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列报进行调整,从原来计入“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但不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同时,也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但不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该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或事务所)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2020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其中: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郎玉明承办。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郎玉明,2003年10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6月19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除签署或复核本公司外,还有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刚,2016年12月2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1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除签署或复核本公司外,还有签署其他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革,注册会计师,1995.8—1998.8,财政部;1998.8 —2018.8,历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及审计标准制定工作; 2015-2018,选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参与制定国际审计鉴证准则;2018.9至今,在中兴财光华负责技术标准制定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续聘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快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对投资者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该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过程较快,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年审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审计工作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对投资者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现场到会3人,视频6人。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239,0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9,000万元,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金额2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7,999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219,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二年期授信额度为1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欧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申请新增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国内买方保理、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申请二年期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保贴;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春城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4、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路超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5、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影路超市)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支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不超过三年期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6、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二)为子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子公司欧亚卖场以部分设备等为租赁物向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国际)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并提用全部额度。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租赁期限三年。

公司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远东国际申请融资业务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了十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号(现开运街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8,037.5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645,643.71万元,负债总额390,901.3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82,272.68万元,银行贷款174,7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4,742.3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0,368.18万元,实现净利润24,188.10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58,037.5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6,14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05%;长春亚商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9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84%;自然人共出资20,958.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6.11%。

(二)长春欧亚集团通化欧亚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通化市江沿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颜连娣

注册资本:18,547.0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百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建材、家具;烟草零售;广告设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化欧亚资产总额44,569.12万元,负债总额19,753.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753.24万元,银行贷款6,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4,815.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002.24万元,实现净利润2,152.61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广告设计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219,990.05万元,负债总额164,997.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7,012.28万元,银行贷款39,600万元,所有者权益54,992.6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2,535.34万元,实现净利润1,012.31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四)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南关区亚泰大街8599号

法定代表人:孟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卫星路超市资产总额12,293.03万元,负债总额5,707.9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707.95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585.0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323.92万元,实现净利润773.28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宽城区柳影路万龙第五城2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柳影路超市资产总额11,927.75万元,负债总额5,623.2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623.20万元,银行贷款4,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304.55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700.31万元,实现净利润419.22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10861号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金银珠宝饰品、医疗器械、计算机、传真机、摩托车及配件、汽车配件等(以工商注册为准)。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281,054.85万元,负债总额200,237.5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93,601.42万元,银行贷款0万元,所有者权益80,817.2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0,360.30万元,实现净利润-5,226.60万元(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三年,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为子公司欧亚卖场向远东国际申请融资业务2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三年。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事前对提交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7,99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25%。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欧亚卖场、通化欧亚、超市连锁、卫星路超市、柳影路超市、商业连锁2021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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