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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04,951.87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00,182.7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30,212,464.76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42,289.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88,525,267.37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04,951.87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00,182.7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30,212,464.76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42,289.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88,525,267.37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本土葡萄酒产业受到进口葡萄酒的冲击,发展遭遇较大挑战,面临深度调整。加之,自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聚集消费场景和餐饮业的影响,导致国内葡萄酒的需求短期内大幅下降。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2020年的41.3万千升下降至26.8万千升,同比减少14.5万千升,同比下降35.11%,全国葡萄酒产量比去年再次出现下滑,国内葡萄酒产量连续八年呈下降趋势。葡萄酒进口量由2020年的47.1万千升下降至2021年的42.7万千升,同比减少了4.4万千升,下降9.55%,中国进口葡萄酒进口量持续下降。

单位:万千升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海关总署网站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1年3月,国家商务部最终认定澳洲葡萄酒存在反倾销和反补贴,宣布收取116.2%-218.4%的反倾销税。进口酒的进口量下滑和国内对澳洲酒的“反垄断、反倾销”制裁,释放了部分国内市场份额。中国葡萄酒市场的产品分布结构和竞争结构势必发生转变,伴随着政策利好、产区崛起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给国产葡萄酒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契机。但根据以上统计数据,2021年国内葡萄酒产量的下滑比例仍然高于进口葡萄酒进口量下滑比例,国产葡萄酒在国内葡萄酒消费市场仍然面临着挑战。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生产模式为: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销售模式为: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一百九十四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疆外部分核心地区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1,723.0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9.59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1,123.86万元,营业利润1,719.29万元,利润总额1,794.6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0.5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李向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04,951.87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00,182.7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30,212,464.76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42,289.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88,525,267.37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永拓对公司 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永拓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客户的经营现状,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坏账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505,647.85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条规定,公司董事李向禹先生、李建一先生、乔世民先生、许齐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号)。

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该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15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4月14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904,951.87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00,182.73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30,212,464.76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242,289.9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88,525,267.37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客户的经营现状,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坏账损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505,647.85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号)。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号)。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1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首席合伙人:吕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4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6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6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7,568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90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756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3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3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985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06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00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

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拓不存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永拓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如下: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马重飞,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2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文,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00年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兼职。201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春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无兼职。近三年担任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马重飞于曾因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对在建工程审计不到位等问题被新疆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3、独立性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万元;2020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5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年度业务的繁简程度、审计范围、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人工工时等因素决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永拓2022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永拓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永拓2021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永拓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永拓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永拓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我们认为永拓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2、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现将本次关于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一、计提减值概述

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客户的经营现状,按照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6,505,647.85元。本期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36,505,647.85元中含半年度已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12,472,656.1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4号)。

二、本次计提减值具体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次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合并报表层面信用减值损失36,505,647.85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预计减少2021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36,505,647.85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合理且理由充分,符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保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可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1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子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号)。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是符合经营实际的,事前已取得了我们的认可,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2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4,220万元(主要是葡萄酒销售、物业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夏桂兰

注册资本:人民币716177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7046U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能源、房地产、文化、体育、旅游、广告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资产重组策划;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及展销会、学术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租赁;钟表的销售与维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为中葡股份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11规定:“本所在作出是否撤销风险警示、终止股票上市决定前,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26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但因2019年度收入整体规模较小,受经济下行压力、行业周期调整、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未来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面临较大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安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诉讼,累计被冻结数量为 504,926,298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2020年5月11日起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自2021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葡”变更为“*ST中葡”。

二、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58,508,648.09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7,230,395.17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11,238,599.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04,951.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500,182.73元。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经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2条和第 9.8.1条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2021年度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提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6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

至2022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5月15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杨轩 范晓芬

联系电话:(0991)8881238

传    真:(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ST中葡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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