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信国安;证券代码:000839)于2022年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信国安;证券代码:000839)于2022年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董事会、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了《2021 年度业绩预告》(2022-04),不存在应修正情况;
2、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2022-1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公告》(2022-13)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4);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向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进行了询问,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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