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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汇科技”)。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珐成制药、波汇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4,138.32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680万元;本次公司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4,3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19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系统集成、珐成制药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2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11.7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近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系统集成、珐成制药、波汇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4,138.32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2,680万元;本次公司为波汇科技提供担保金额为4,3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19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3、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数据为2021年度财务数据,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债权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支行

债务人: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债务人:上海波汇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872,126,542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5%。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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