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9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房永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9人,董事房永斌先生、王海滨先生、王炜阳先生、李大伟先生现场出席,独立董事高冠江先生、刘文湖先生、董中浪先生、马一德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董事李勇昭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薛斌先生、监事刘凤田女士现场出席,监事周爱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彭曦德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南京电建中储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说明:上表为剔除公司董监高的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精卫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伟东、袁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股东和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的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2022-060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在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商品”)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1.4亿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诚通商品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2.5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2021年11月,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情请查阅2021年1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保证诚通商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近日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于2021年11月与浦发银行沈阳分行签署的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动终止。
(二)关于为诚通商品在浙商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诚通商品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请查阅2022年3月31日、2022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6甲(2301)
4、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5、注册资本:7,027.30万元
6、成立日期:1992年2月15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
9、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98.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1亿元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4,000万
3、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3月29日,公司八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26.84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查阅2022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南京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24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物资储运天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9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洛阳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49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储郑州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3.9亿元人民币;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储智运物流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总额为4.8亿元人民币。公司或子公司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已签署担保合同并已生效的担保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77%(不含期货交割库业务),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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