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鸿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鸿同”)实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杭州鸿同出资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花浦”)发放借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杭州鸿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鸿同”)实缴出资人民币1亿元,杭州鸿同出资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杭州星昂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花浦”)发放借款。借款到期后,杭州花浦未履行协议约定的按期偿还债务本息义务,杭州星昂于2021年11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市中院”)提起诉讼,诉杭州花浦、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集团”)、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杭州市中院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案号为(2021)浙01民初2913号《民事判决书》,杭州星昂胜诉。花样年集团不服杭州市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高院”)提出上诉,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1-042号、2021-047号、2021-053号、2022-055号、2022-063号、2022-080号及2022-086号临时公告。
二、投资项目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浙江省高院经审理后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案号为(2022)浙民终8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上诉人花样年集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该项目投资款项95,185,190.06元,尚余本金4,814,809.94元未收回。本次判决后续履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判决履行顺利,将对公司收回剩余投资款项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继续督促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加快推进相关处置工作,及时跟进判决履行情况,积极催收剩余款项,努力维护公司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5月7日收盘,沪市A股市场上,主力资金大幅流入霍莱沃、航天环宇、松井股份等个股,另外华远地产、百大集团、联合水务等股大幅下行,资金也大幅流出。...股票新闻 2024-5-7 16:31:340阅读
-
4月30日收盘,据数据统计显示,今日共有54只个股收涨停板,以所属行业来看,上榜个股居前的行业有化学制药、汽车零部件、家电行业等,上榜个股有6只、5只、4只。...股票新闻 2024-4-30 16:47:130阅读
-
4月11日收盘,据数据统计显示,今日共有48只个股收涨停板,以所属行业来看,上榜个股居前的行业有专用设备、化学制品、文化传媒等,上榜个股有5只、4只、3只。...股票新闻 2024-4-11 16:24:340阅读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1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股市公告 2022-12-1 14:29:170阅读
-
公司与嘉祥、傅少波、刘伟及宋星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已于2021年12月17日作出案号为(2021)浙01民终5438号的二审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并经公司申请已于...股市公告 2022-11-23 11:20:280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