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9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并根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2.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并根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6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9.07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4%,行权价格为9.49元/份。

张德强先生和严若媛女士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内签订的业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24个月。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与建设银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4.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最高额度为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光大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5. 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6.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91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19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3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45.37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此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26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办理此次行权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与银行开展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能够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会议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全体监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92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3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仍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和2021年8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的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2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5,383.2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3.94%。其中首次授予5,073.0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4.2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3.71%;预留310.1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5.7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23%。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3,501.77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2.56%。其中首次授予3,300.4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4.2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2.41%;预留201.33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5.7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15%。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881.4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1.38%。其中首次授予1,77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2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1.30%;预留108.8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08%。

4、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9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5元/股。

5、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3,229.3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331名,行权价格为 9.49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487.51万股,激励对象为151名,首次授予价格为4.7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上市。

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0、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107.00万股,激励对象为11名,预留授予价格为3.03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28日上市。

11、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 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20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9名,行权价格为6.05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12日办理完成。

13、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1年11月17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11月16日届满。

(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解除限售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拟授予权益的2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28名调整为494名,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351人调整为3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0人;(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5,073.04万份调整为4,901.61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3,300.44万份调整为3,260.77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772.60万股调整为1,640.84万股。

2、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3.33万股, 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7.51万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1.38 万份,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29.39 万份。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8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7,7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17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1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38,800 份。

4、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至今,已有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5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0.01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32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45.379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32%。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注:1、上表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超出其持股总数 25%的部分将计入高管锁定股,同时,还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的公开承诺。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及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个人绩效考核等情况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45.37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13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32名激励对象获授的445.3796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此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维信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2-093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6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9.07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4%。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并根据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 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和2021年8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的来源及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2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5,383.2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3.94%。其中首次授予5,073.0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94.24%,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3.71%;预留310.16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5.76%,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23%。具体如下: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3,501.77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2.56%。其中首次授予3,300.44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94.2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2.41%;预留201.33万份,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5.75%,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15%。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1,881.4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1.38%。其中首次授予1,772.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2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1.30%;预留108.83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7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6,766.3046万股的0.08%。

4、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49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75元/股。

5、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员工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3,229.39万份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331名,行权价格为 9.49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2,期权代码:037178。

6、2021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1,487.51万股,激励对象为151名,首次授予价格为4.7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11月17日上市。

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取消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上述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对上述预留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9、2022年6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17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共计 1,638,800 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

10、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登记 的限制性股票为107.00万股,激励对象为11名,预留授予价格为3.03元/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6月28日上市。

11、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完成 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 次预留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为200.00万份,激励对象为19名,行权价格为6.05元/股,期权简称:维信JLC3,期权代码:037253。

12、2022年8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12日办理完成。

13、2022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一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34%。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为2021年10月18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2年10月17日届满。

(三)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不能行权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6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9.07万份。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1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拟授予权益的2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根据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528名调整为494名,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 351人调整为334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0人;(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由5,383.20万份调整为5,211.77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5,073.04万份调整为4,901.61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不做调整;即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3,300.44万份调整为3,260.77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由1,772.60万股调整为1,640.84万股。

2、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及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该部分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3.33万股,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7.51万股。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1.38万份, 按照相关规定不予登记。公司实际申请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29.39万份。

3、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8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8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17,700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17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17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38,800 份。

4、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至今,已有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离职,52名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5.80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80.01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期权简称:维信JLC2。

3、股票期权代码:037178。

4、行权价格:9.49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262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9.07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4%,具体如下: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7、行权期间: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17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自主行权手续办理完成后方可实施。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可行权期间,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期间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未获授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六、不符合条件的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8,790,700股,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383,190,446股增至1,391,981,146股。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由1,383,190,446股增至1,391,981,146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较小,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八、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原则上由公司代扣代缴。

九、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上述规定中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确定的本次可行权的262名激励对象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首次授予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262名激励对象在《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日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79.07万份。

十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262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62名激励对象办理此次行权相关事宜。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安排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及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维信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行权期和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相关推荐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温馨提示请远离场外配资,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