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2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翟建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关于修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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