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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转债” 即将停止转股暨赎回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1月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利尔转债”,将按照100.0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利尔转债”赎回价格与“利尔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2年11月3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1月3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利尔转债”,将按照100.0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利尔转债”赎回价格与“利尔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投资者不能在2022 年11 月3日当日及之前自行完成转股,可能面临损失,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最后转股日:2022年11月3日

2022年11月3日收市之前,持有“利尔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2 年11月3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利尔转债”将停止转股,剩余“利尔转债”将按照100.0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停止转股日:2022年11月4日

距离2022年11月4日停止转股日仅剩最后1个交易日。公司特别提醒“利尔转债”持有者在期限内完成转股。

1、“利尔转债”赎回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

2、“利尔转债”赎回日:2022年11月4日

3、“利尔转债”赎回价格:100.0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8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2年11月9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2年11月11日

6、“利尔转债”停止交易日:2022年11月1日

7、“利尔转债”停止转股日:2022年11月4日

8、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9、根据安排,截至2022年11月3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利尔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利尔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利尔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21号)核准,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化学”、“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公开发行85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52亿元,期限6年。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509号文”同意,公司8.5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1月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46”,上市数量852万张。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及《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4月2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10月17日)止。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尔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

公司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利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18.82元/股调整为18.6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4月3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2)因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利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8.62元/股调整为18.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13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3)因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利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8.42元/股调整为12.8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4月13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5、可转债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2年9月 7日至 2022 年10月12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利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12.80元/股)的 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利尔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2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尔转债是否行使赎回权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自身情况,董事会同意行使“利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利尔转债”。

(二)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尔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9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1.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2年10月1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2年11月4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18天。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100×1.80%×18/365=0.09元/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9=100.09元/张

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7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LL和RQFLL),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9元;对于持有“利尔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09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二)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年11月3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利尔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利尔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利尔转债”自2022年11月4日起停止转股。

3、2022年11月4日为“利尔转债”的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11月3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利尔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利尔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2年11月9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2年11月11日为赎回款到达“利尔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利尔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利尔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7575627或0816-2841069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利尔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利尔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10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利尔转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张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利尔转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

1、“利尔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请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利尔转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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