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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62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62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2-072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4,440,000 股,并于2018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招商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但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招商证券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聘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海通证券签订了《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证券之持续督导协议》(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招商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海通证券承继。海通证券已委派张君、刘炯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4日

附件:

张君先生的简历如下:

张君,现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CFA、CIIA,曾负责或参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等项目。

刘炯先生的简历如下:

刘炯,现任职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先后参与中电电机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国盛智科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常友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通达股份再融资项目,艾倍科、华益精密、易海分享、信义时代等新三板挂牌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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