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盾安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2022年4月28日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紫金投资转让其所持盾安环境89,069,416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9.71%),转让价款为651,988,1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盾安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紫金投资与盾安控股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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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紫金投资持有公司89,069,4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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