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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盾安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于2022年4月28日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书》,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紫金投资转让其所持盾安环境89,069,416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9.71%),转让价款为651,988,12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盾安控股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紫金投资与盾安控股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紫金投资持有公司89,069,4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1%,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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