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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3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公司拟与陕西必康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决定就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达成本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划转事宜,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8)。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37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8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

本次拟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是基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考虑,对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本次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之间的划转,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38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审议的补充协议,是公司对本次内部资产划转方案的调整和优化,是为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产结构效能质量,现就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基本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拟将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的议案》,由于公司实际股权和资产内部划转需要,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整合、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和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部分资产进行整合,与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乙方”)间就部分资产进行划转,双方拟签署资产划转协议。

2022年11月23日,甲方、乙方就资产划转签订了《资产划转协议》,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公司拟与陕西必康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决定就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达成本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划转事宜,并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

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及公司部分资产内部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资产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转方案

1.1 乙方将其持有的下列资产划转至甲方全资子公司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1)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

(2)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

1.2 乙方将其持有的下列资产划转至甲方全资子公司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1)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70%股权;

(2)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70%股权;

(3)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4)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5)乙方持有的存货0.24亿元资产、固定资产8.29亿元资产、在建工程4.67亿元资产、无形资产0.43亿元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0.13亿元资产等(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等。

1.3 乙方将其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下列资产划转至甲方全资子公司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1.75亿元资产、在建工程4.50亿元资产、无形资产0.11亿元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0.11亿元资产(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等。

1.4 乙方将其全资子公司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下列资产划转至甲方全资子公司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并鉴于乙方承接了甲方大额应付薪酬等刚性负债,以及划转给甲方的资产中数量众多的药号等无形资产都未计价等因素,豁免必康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甲方负债2亿元,进一步增强乙方资产结构的经营能力,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产结构效能质量:

存货0.05亿元资产、固定资产0.05亿元资产、在建工程22.97亿元资产、无形资产0.50亿元资产(具体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清单为准)等。

1.5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资产划转按照账面价值划转。

(二)划转交割

2.1 甲、乙双方同意,划转资产系股权的,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于市场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2 甲、乙双方同意,划转资产依法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于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完毕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3 甲、乙双同意,划转资产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完成转移交付,并签订交付确认文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 甲、乙双方确认,划转资产中有部分资产存在抵押、担保、查封、冻结等权属受限的情况,双方互相配合,采取措施解除划转资产的权属受限,按照约定完成资产划转的转移交付和变更登记。

2.5 本次划转资产涉及甲、乙双方各自全资子公司资产划入、划出的,双方确保要求各自全资子公司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具体资产的交割手续。

(三)税费承担

本次资产划转产生税费的,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二、本次划转方案具体内容

(一)划转股权标的和划入方基本情况

1、划出股权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必康润祥医药河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432013514XC

法定代表人:王玉

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环城西路中段(城区公安分局斜对面)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9日

经营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批发;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辅料(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批发;消毒剂的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保健食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农副产品、包装材料、塑料制品(医用制品除外)的批发;医疗器械的销售;计生用品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销售;体外诊断试剂、保健用品、日用消杀用品(灭鼠剂除外)、化妆品的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日化用品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卫生用品、活性炭、家用电器空气净化剂的销售;会展服务;仓储服务;物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汽车销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必康润祥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2)公司名称:必康百川医药(河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400757117366F

法定代表人:岳红波

地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江华路东段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4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初级农产品收购;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中草药种植;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必康百川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3)公司名称: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1MF1T59Q

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88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批发;停车场、洗车服务;保洁、陪护服务;医院设施(备)维护服务;物业管理、餐饮服务;超市零售;企业管理、医院管理咨询服务;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新宗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4)公司名称: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23MA1MF1UF7J

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餐饮服务;超市零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通医养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5)公司名称: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249214972

法定代表人:李京昆(LIJINGKUN)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21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西安必康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6)公司名称: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177568347U

法定代表人:李剑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金银湖南三街2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生产滴眼剂(含激素类),滴鼻剂(含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麻黄碱滴鼻液),滴耳剂,酊剂,搽剂,片剂,硬胶囊剂,灌肠剂(开塞露),原料药(法可林、吡诺克辛钠),颗粒剂,涂剂,眼用乳膏剂(含激素类),锭剂(含中药提取车间);生产药品包装材料;生产消毒产品、眼部护理液及眼部护理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景药业截至目前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元

公司持有的必康润祥、必康百川、五景药业全部股权存在因涉诉被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形,西安必康部分股权存在因涉诉被法院司法冻结的情形,必康润祥部分股权存在质押融资的情形,五景药业全部股权存在质押融资的情形,南通新宗、南通医养全部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司法冻结的情形。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项措施尽快解除存在的风险。

经查询,必康润祥、必康百川、南通新宗、南通医养、西安必康、五景药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4MA70YW5G5J

法定代表人:陈亮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十里街道办事处必康药厂院内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公司名称:延安必康医药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6YL8566E

法定代表人:李京昆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 E 区 1 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智慧医药产业园项目投资、建设(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转资产标的和划入方基本情况

1、划出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1)资产名称: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涉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权属: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项措施尽快解除存在的风险。

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13.76亿元

(2)资产名称:徐州嘉安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权属: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项措施尽快解除存在的风险。

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 6.47亿元

(3)资产名称:必康制药新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涉及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资产权属: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担保、查封等情况。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采取各项措施尽快解除存在的风险。

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23.57亿元

2、划入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必康隆晟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024MA70YW5G5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十里街道办事处必康药厂院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公司名称: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7448277138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注册资本:153,228.3909万元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新区创新创业小镇E区

经营范围:中药材收购;药品的生产及自产品的销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及自产品销售(上述产品的生产、销售需按环保审批意见执行);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名称: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81MA1TBUTT9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新沂市经济开发区大桥西路3-20号

经营范围:碳酸锂、丁基锂、金属锂、氢氧化锂、氟化锂、氢化锂、氧化锂、氢化锂铝、锂硅合金、锂铝合金、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充电站、充电桩、充电器、电子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终端设备)、锂离子电池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道路交通电动车)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划转方式

本次股权划转采取账面值划转方式进行。

本次资产划转拟以公司2022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将陕西必康涉及的13.76亿元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划转至必康隆晟,嘉安健康涉及的6.47亿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划转至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必康新沂涉及的23.57亿元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划转至江苏北度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划转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2、划转后股权结构

五、本次划转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及资产划转是基于公司产业战略梳理以及经营效能考虑和管理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战略聚合力,优化股权和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最终实现法律法规框架下竭力采取一切有利于上市公司价值创造和全体股权权益保障的措施。本次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之间的划转,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相关股权及资产受限情况,以及最终资产内部重组内容、结构和规模将根据后续相关专业中介机构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公司产业战略和管理效能需要做部分调整优化。同时,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保持沟通,协调和解方案,争取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公司也在积极整合一切有利资源,千方百计加强自身经营,努力提高偿债能力,保障全体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是基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考虑,对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本次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之间的划转,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拟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是基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和公司主营业务产业区域布局考虑,对部分划转事项进行调整。本次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公司之间的划转,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进行签署资产划转补充协议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资产划转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必康 公告编号:2022-139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延安必康”)于近日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2010号。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61名自然人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审理终结。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2010号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161名自然人投资者

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请求

原告陈品富等127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延安必康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诉请金额详见附表);

(2)被告延安必康承担本案诉讼费。

原告何迎春等34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被告延安必康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诉请金额详见附表);

(2)被告延安必康承担本案诉讼费。

3、事实和理由

被告延安必康系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411,原告陈品富等161人系二级市场的普通投资者。2020年11月3日,被告延安必康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该决定书,被告延安必康存在严重的虚假陈述行为。原告陈品富等161人基于对被告延安必康虚假陈述的信任投资其股票,其间遭受的损失依法应由被告延安必康赔偿。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情况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各原告赔偿共计14746418.01元(各原告具体获赔金额详见附表的法院认定赔偿金额);

2、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原、被告各自负担部分详见附表。各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的部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系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公司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并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案件尚未结案,故公司尚无法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2010号。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陕01民初2010号附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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