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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微信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2-062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2日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微信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岩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办理对尚未结清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渤长春分流贷[2021]第043号)进行展期,展期最高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展期到期日不超过2023年12月2日,每月偿还375万元,共计偿还12个月,还款金额共计4,500万元。公司同意以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及未来全部应收账款为本次展期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公告》(临2022-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岳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临2022-064)。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2-063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重新申请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1-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授信额度下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为:渤长春分流贷[2021]第043号)尚未结清,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展期,展期最高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展期到期日不超过2023年12月2日,每月偿还375万元,共计偿还12个月,还款金额共计4,500万元。公司拟以与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项下全部应收账款及未来全部应收账款为本次展期提供质押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贷款展期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展期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中通国脉       公告编号:临2022-064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岳志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岳志刚先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岳志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岳志刚先生简历

岳志刚先生,满族,1977年3月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沈阳众兴信息网络工程有限公司,2003年至2013年2月任副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11月,就职于吉林省华鸿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4 年12月至2019年1月就职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华北事业部副经理;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任职华北事业部经理,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华北事业部经理。

截至本次披露日,岳志刚先生不持有中通国脉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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