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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6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6)。

截至本公告日,青海诺德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16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孙志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常务副总经理陈郁弼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财务总监王丽雯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7,9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6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副总经理周启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5,3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减持主体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按规定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25%的范围内且根据其持有股份限售规定实施减持,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上述减持主体计划减持总股数不超过620,66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55%。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董事孙志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陈郁弼先生、财务总监王丽雯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寒朵女士、副总经理周启伦先生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股权激励期权行权取得的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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