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5月2日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2019年11月25日至2020年2月5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
2021年2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8,630,021股已于2021年2月2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9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5个月、27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3年5月2日届满,第二批股票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即9,315,01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存续期内根据具体市场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9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2,705,6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4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818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环传动”)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705,66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10月2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22年11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777,691,625股增至850,397,292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公司总股本为850,397,292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
(1)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双环传动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双环传动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4)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 相关承诺的情形。
3、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72,705,66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3名,对应证券账户数量共计75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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