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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6:香梨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16-08-18 02:55:01 发布机构:香梨股份 我要纠错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应披露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可以暂缓信息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可以豁免信息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情形; (二)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三章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公司办理信息暂缓、豁免披露事项,应当遵循以下内部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指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公司可能达到对外公开披露标准,或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预审,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 (二)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慎审核,判断该信息是否暂缓或豁免披露,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如特定信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如特定信息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 缓、豁免披露处理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登记,并归档保存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十年。 董事会办公室登记事项及保存的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十二条 对于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 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出现前款第(一)、(三)项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披露;出现前款第(二)项情形时,公司应当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 处罚规则 第十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 露条件的信息作暂缓、豁免处理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为的,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亦同,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附件:1、《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2、保密承诺书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登记时间 登记人员 重大信息内容 是否达到信 息暂缓、豁免 □及时披露 □暂缓披露 □豁免披露 条件 是否已填报暂 相关内幕人士 缓或豁免事项 □是 □否 是否书面承诺 □是 □否 的知情人名单 保密 董事会办 公室预审 意见 原因及依据 暂缓披露的 期限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报备文件:1、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保密承诺书; 4、事项进程备忘录; 5、需报备的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2: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承诺书 经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知悉:作为此事件的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我们承诺:在相关信息未依法公开披露前,不泄露上述事件涉及的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如有违反,愿意承担有关责任。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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