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
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停牌前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 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于2016年7月12日按照有关程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
股票自2016年7月13日起停牌。随后本公司在2016年7月13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根据事项进展,确认本次重大事项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7日起按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以下简称“128号文”)及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与Wind信息技术指数(代码:882008.WI)、
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SZ)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日期 世纪游轮价格(元/股) Wind信息技术指数 中小板综合指数(点)
(点)
2016年6月14日 118.44 3,586.36 6,518.60
2016年7月12日 149.16 4,070.42 7,026.55
涨跌幅 25.94% 13.50% 7.79%
本公司
A股股票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25.94%,扣除中小板综合指
数上涨7.79%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8.14%;扣除Wind信息技术指数上涨13.50%
因素后,波动幅度为12.44%。
综上,本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停牌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