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78 股票简称:
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4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化工”)于近日分别收到滨州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滨州市环保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主要内容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滨环罚字[2016]第23号
(一)主要违法事实
滨州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28日对东瑞化工环氧丙烷装置排放的尾气进行
采样监测,发现其环氧丙烷装置碱洗塔尾气中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滨州市环保局决定责令东瑞化工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环氧丙烷装置尾气达标排放,处以10万元罚款。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滨环罚字[2016]第24号
(一)主要违法事实
滨州市环保局于2016年9月28日对公司环氧丙烷装置排放的尾气进行采样
监测,发现公司环氧丙烷装置碱洗塔尾气、皂化放空尾气和精馏放空尾气中非甲烷总烃超标排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滨州市环保局决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确保环氧丙烷装置尾气达标排放,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司及东瑞化工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公司及东瑞化工将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