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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0:山西焦化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16-12-06 21:22:46 发布机构:山西焦化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6-064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 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因第一大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12月30日起停牌。201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6日进行了信息披露。2016年4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36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6年4月27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及相关文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4月27日开市起复牌。2016年5月27日、6月27日、7月27日、8月27日、9月27日公司持续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股票于2016年10月21日起停牌,并于 201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发行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6年 10月27日复牌,并披露了董事会决议、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等相关文 件。2016年11月26日,公司再次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了重大资产重 组进展公告。 2016年12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山西省国资委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时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山焦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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