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12-13 19:17:52
发布机构:海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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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公司”)于2016年8
月25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9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
进行调整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9月1日。 2016年9月28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6]第4-0005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出资情况进行验审。截止201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19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78,720,800.00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20,716,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8,004,8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20,716,000元人民币,由1,671,401,113元变更为1,692,117,113元。 2016年11月10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完登记与上市手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发生相应变化。鉴于上述原因及根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的议案》,公司股份总数由1,671,401,113股变更为 1,692,117,113股。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项目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71,401,113元。 1,692,117,113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692,117,113 1,671,401,113股,公司的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第十九条 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1,692,117,113股。 1,671,401,113股。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朱张泉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