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6-12-21 20:58:51
发布机构:同花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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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3 证券简称:同花顺 公告编号:2016-054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2月20日-2016年12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12
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12月20日15:00至2016年12月21日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06号杭州翡丽大酒店西湖厅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易峥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代理)股份365,320,372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67.953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所持(代理)股份365,311,6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952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24,269,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14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1.选举易峥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2.选举叶琼玖女士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3.选举吴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4.选举朱志峰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5.选举王进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6.选举于浩淼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7.选举姚先国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8.选举刘利剑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9.选举俞二牛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郭昕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2.选举夏炜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65,318,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4,268,3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和姚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