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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公告  

2016-12-30 18:32:31 发布机构:金风科技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与关联方在 2017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风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 股)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武钢先生、赵国庆先生对相关议案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6年1-9月 2017年 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预测金额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 - - 311.32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其中:销售产品 924.89 6.34% 2,637.50 采购零部件 49.65 0.36% 115.38 提供服务 27.25 4.47% 330.00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产品 8.33 0.06% 1,071.05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生军 注册资本:9,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3日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 主要经营业务: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发电成套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新能源技术的开发、研究、推广服务。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390,011.79 385,142.33 净资产 313,783.36 311,767.11 2015年1-12月 2016年1-9月 营业收入 12,988.36 7,097.37 净利润 41,851.84 -2,027.14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公司375,920,386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樊建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5年9月5日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2号 主营业务:风能、太阳能的开发、投资;清洁能源、水利、水电、电力、供水、清淤、滩涂围垦、环境工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托管、投资顾问;机械成套设备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承包境内水利电力工程和国际招标工程;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4,389,828.24 5,282,526.07 净资产 1,623,153.02 1,963,475.98 2015年1-12月 2016年1-9月 营业收入 404,629.50 343,794.80 净利润 153,676.51 118,937.91 3、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本公司287,659,287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52%,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武钢 注册资本:10亿元 成立日期:2012年7月6日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经营范围:风能投资及资产管理 2、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532,485.83 623,027.15 净资产 139,973.73 156,585.44 2015年1-12月 2016年1-9月 营业收入 11,893.85 32,020.17 净利润 16,672.72 10,162.94 3、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武钢先生同时担任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履约能力分析 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公司生产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要采取公开投标方式,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价格和无关联关系第三方同类商品交易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与关联方签署框架协议,协议自2016年 1月1日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3年。同时,公 司将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根据市场价格,按次签订相应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产品销售及原材料采购,有利于扩大公司的销售及采购渠道;各项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罗振邦先生、杨校生先生、黄天佑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对于2017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求,均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审议《关于金风科技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 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与关联方即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符合公平、公正及市场交易原则,相关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为依据确定,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金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金风科技《公司章程》等有关审议程序和审批权限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 的事前认可函》、《关于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 的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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