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678 股票简称:
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控股股东减持,不触及
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7年1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忠正、石秦岭、王树华、王黎明、金建全、初照圣、李德敏、杜秋敏、刘维群、赵红星等十人)的通知,其于2017年1月5日与滨州水木有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水木有恒”)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水木有恒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71,557,22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6.02%。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共计357,786,144股,占
公司总
股本的 30.12%;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持有公司股份共
计286,228,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木有恒持有公司股份29,70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本次权益变动后,水木有恒持有公司股份101,257,3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水木有恒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忠正及其一致行动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水木有恒)》。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