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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53:旭光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6-08-26 02:09:13 发布机构:旭光股份 我要纠错
1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股东,确认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在2016年8月23日、24日、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二)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书面发函询问。公司董事会、控股股东新的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建和先生、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认,目前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引起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2 (四)经核查,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截止公告日,公司动态市盈率123.94倍,行业动态市盈率51.43倍,公司动态市盈率高于行业动态市盈率,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报刊及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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