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532 证券简称:
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7-007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界泵业”)于2017年2月16日接到公司大股东许敏田先生、欧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豹国际”)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协议转让交易
许敏田先生于2017年2月16日与其子许龙波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其子许龙波先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6,800,000股非限
售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322,123,000股[注1]的5.22%),每股转让价格12.50
元人民币,转让价款总计21,000万元人民币。
(二)欧豹增资
欧豹国际拟于近期召开
股东会,同意由许龙波先生向欧豹国际现金增资
45,000 港币。许龙波先生与欧豹国际唯一股东杨佩华女士系母子关系。增资完
成后,欧豹国际注册资本由目前的50,000港币增加至95,000港币,总
股本由
50,000股增加至95,000股。其中,杨佩华女士持有50,000股,占比52.63%;
许龙波先生持有45,000股,占比47.37%。
增资前,杨佩华女士通过欧豹国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8.63%。增资完成后,杨佩华女士持有欧豹国际52.63%
股权,许
龙波先生持有欧豹国际47.37%股权,杨佩华女士与许龙波先生通过欧豹国际共
同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3%。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许敏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7,207,0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6%;许龙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杨佩
华女士通过欧豹国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6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许敏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407,06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5.65%;许龙波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800,0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22%;许龙波通过增资的方式持有欧豹国际47.37%股权,杨佩
华女士持有欧豹国际52.63%股权,杨佩华女士与许龙波先生通过欧豹国际共同
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欧豹国际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不变。
注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一次解锁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等议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已完成,故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322,123,000股。公司与
股权激励有关的股份变动事宜尚在办理中。
注2:本公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公司股权控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许敏田先生:
1、国籍:中国国籍
2、身份证号码:332623********3311
3、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高坦路3号
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许敏田先生,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除上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截止2013年12月30日,三年锁定期已届满,自2013年12月31日起,许敏田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全部上市流通。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择机增持本公司股票。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
因许敏田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协议转让前,许敏田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7,207,066股,其中质
押股份40,800,000股,无冻结股。本次拟转让的目标股份为本公司非限售流通
股股份16,800,000股,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自然人许龙波先生:
1、国籍:中国国籍
2、身份证号码:331081********3036
3、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22号大街22号
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三)自然人杨佩华女士
1、国籍:中国国籍
2、身份证号码:332623********3321
3、住所: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高坦路3号
4、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许龙波先生系许敏田、杨佩华夫妇之子,三人系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许敏田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5.65%的股份;其配
偶杨佩华女士持有欧豹国际52.63%的股权,仍为欧豹国际控股股东,可通过欧
豹国际控制上市公司18.63%的股份。许敏田先生及杨佩华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
份的比例仍超过30%,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1、许敏田先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违反《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许龙波先生作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股份转让审核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协议转让及欧豹增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