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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6:申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7-02-20 17:19:08 发布机构:申达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2月 20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达集团”)关于持 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再次司法冻结的通知,称其持有的本公司3,387,100股股份 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冻结期三年,自2016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15日。 冻结原因:2002年4月申达集团为下属企业上海工业用呢厂向中国农业银 行长宁支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3年5月,因上海工业用呢厂 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全部本息,中国农业银行长宁支行遂通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申达集团主张权利。上海工业用呢厂后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当时相关政策进入计划内破产程序。2005年10月21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普民二(商)破字第15-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上海工业用呢厂破产;2005年12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具(2005)普民二(商)破字第1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上海工业用呢厂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申达集团根据2016年7月11日《上海法治报》刊登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获悉上述双方已签署《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已成为债权受让方;同时该公告显示,截至2016年3月20日,申达集团连带承担的债务合计金额为42,160,903.76元。 此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司法冻结申达集团持有本公司的 1,680,000股股份,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 分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2017年1月23日,申达集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 区人民法院就上述两项司法冻结事项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该等申请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法院的受理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申达集团共持有本公司220,692,5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31.07%。本次冻结后,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5,067,100股,占申达集团持 股总数的2.3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1%。上述股份冻结事宜,对公司控股股 东的控制权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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