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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17-02-22 19:31:25 发布机构:达实智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沈宏明先生的辞职报告,沈宏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沈宏明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沈宏明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公司监事会对沈宏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控股股东拉萨市达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李继朝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继朝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为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2月22日 候选人简历: 李继朝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1992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材 料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开始在中兴通讯工作十六年,历任薪酬 部长、总裁办主任、手机产品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战略咨询专家、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会长、深圳市科协专家委专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技术专家。 李继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曾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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