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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3-13 21:30:43 发布机构:飞凯材料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98 证券简称:飞凯材料 公告编号:2017-031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 会通知已于2017年2月2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17年3月3日发布了《关于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7年3月 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3 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3月12日 (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299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JINSHANZHANG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7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60,047,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376%。 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59,11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4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930,93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51%。 3、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317,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1%。 4、公司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047,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 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317,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1选举JINSHANZHA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6,505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7,10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 10.1.2选举曹韵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4,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4,9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9%。 10.1.3选举YUANWANG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4,3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4,9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9%。 10.1.4选举宋述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904,50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75,1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0%。 10.1.5选举王志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4,30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4,90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9%。 10.1.6选举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4,30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4,90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39%。 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前已将张陆洋先生、孙岩先生和朱锐先生的资料提交深交所备案审核,深交所对公司前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异议。 10.2.1选举张陆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8,007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8,60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51%。 10.2.2选举孙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6,009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6,609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5%。 10.2.3选举朱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5,906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6,50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4%。 11、审议通过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选举甘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6,40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7,00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6%。 11.2选举严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9,897,502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168,10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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