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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4-05 16:54:50 发布机构:四通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四通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2号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 董事臧立根、臧立中、臧立国、臧永兴需回避表决。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对关联方较大依赖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秦皇岛开发区美铝合金有限公司、山东立中合金有限公司、天津立中车轮有限公司、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春隆达铝业有限公司、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十七家公司之间发生了销售商品的交易事项。以上十七家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臧 立根、臧立中、臧立国、臧永兴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6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人 2016年预计 占同类 易类别 金额(万元) 发生金额(万 业务比 元) 例 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500 1.91 0.00% 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1,300 596.28 0.66% 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500 398.61 0.44%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600 237.89 0.26% 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 3,000 2,356.15 2.62% 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800 626.27 0.70% 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 1,000 794.32 0.88% 向关联 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 1,500 682.79 0.76% 人销售 秦皇岛开发区美铝合金有限公司 3,000 2,634.44 2.93% 商品 山东立中合金有限公司 3,200 2,256.06 2.51% 天津立中车轮有限公司 1,300 747.23 0.83% 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704.68 1.90% 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300 246.45 0.27% 长春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600 412.14 0.46% 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 800 204.71 0.23% 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300 0 0.00% 合计 22,700 13,899.93 15.47% (三)预计 2017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 2017年预计金 2016年实际发生 易类别 关联人 额(万元)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万元) 务比例 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000 626.27 0.70% 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704.68 1.90% 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 3,000 2,356.15 2.62% 向关联 山东立中轻合金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3,200 2,256.06 2.51% 人销售 秦皇岛开发区美铝合金有限公司 3,200 2,634.44 2.93% 商品 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500 0.00 0.00% 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 800 204.71 0.23% 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800 398.61 0.44% 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1,300 596.28 0.66% 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00 747.23 0.83% 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 500 0.00 0.00% 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600 237.89 0.26% 长春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800 412.14 0.46% 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1,200 1.91 0.00% 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 1,500 682.79 0.76% 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 1,500 794.32 0.88% 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300 246.45 0.27% 合计 25,500 13,899.93 15.47%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8月26日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清苑县发展西街338号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产、加工、销售铜、铝、铅、锡、锌、镁、硅合金铸造产品及废料回收;自有房屋、铝合金加工设备的租赁;铜、铅、铝、锡、锌、镁、硅销售;提供本企业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检测、转让。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河北立中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河北立中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二)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50,577,226.47元 住所:天津开发区西区泰民路58号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合金材料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天津立中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天津立中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增城仙村镇仙宁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铝压延加工;铜压延加工;其他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广州立中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广州立中锦山合金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四)山东立中轻合金汽车材料有限公司(原山东立中合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住所:滨州市北海新区北海家园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汽车轻量化铝镁合金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山东立中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山东立中合金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五)秦皇岛开发区美铝合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18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臧立国 经营范围:铝、镁、硅、铜、锌、硒、钛合金铸件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须专项审批的除外)。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秦皇岛开发美铝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国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秦皇岛开发区美铝合金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六)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02日 注册资本:607,009,925.00泰铢 住所:7/318Moo6Tumbolmapyangporn,Amphurpluakdaeng,rayong,Thailand 经营范围:铝合金车轮生产及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新泰车轮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中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新泰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七)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20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车轮及配件的制造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秦皇岛立中车轮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永兴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八)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09月01日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车轮及相关配件制造和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立中车轮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永兴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保定市立中车轮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九)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0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车轮及相关配件的制造和销售;铝合金汽车零部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进口本企业经营所需原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包头盛泰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永兴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包头盛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天津立中车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资本:15,584万元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光华街58号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铝合金车轮及相关配件的制造和销售,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提供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自有房屋租赁(承租方限本公司关联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天津立中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永兴先生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天津立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一)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2月13日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朝阳北大街(徐)299号(汽车部件园A区-15) 法定代表人:杜永立 经营范围:铸造铝合金材料、汽车发动机轻量化材料,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加工废旧物资(国家专项规定禁止的除外);自有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徐水分公司同受臧氏家族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秦皇岛立中车轮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二)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6月07日 注册资本:1,720万美元 住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区6号 法定代表人:相良达一郎 经营范围:采购本公司所需要的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铸造铝合金、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研究开发铸造铝合金、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制品及其生产工艺;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循环利用;提供有色金属对外检测服务(不含认证服务);销售本公司产品(国家限制和禁止类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广东隆达同受臧氏家族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隆达铝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三)长春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05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轴齿中心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铸造铝合金材料、汽车发动机轻量化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回收、加工:废旧物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厢式货车);(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可自主选择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长春隆达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长春隆达铝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四)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970.5600万美元 住所:河北省保定市保新路东安段南侧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铸造铝合金材料、汽车发动机轻量化材料、有色金属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及售后服务;回收、加工废旧物资(国家专项规定禁止的除外);各种有色金属原材料及上述相关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保定隆达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五)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02月25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烟台再生资源加工示范园区C-38小区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铸造铝合金材料、汽车发动机用轻量化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回收、加工废旧物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烟台隆达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隆达铝业(烟台)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六)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09月30日 注册资本:9,500万元 住所:顺平县蒲上乡东南蒲村 法定代表人:臧立根 经营范围:铝合金汽车零部件、铝液、铝合金锭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专项审批或许可证审批的,需取得批准后方可生产经营)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顺平隆达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隆达铝业(顺平)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十七)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1日 注册资本:38,412,913.61元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光华街58号D区 法定代表人:臧永兴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汽车铝合金车轮模具、铝合金熔炼炉及其他机械设备; 锻造汽车轮毂毛坯件及成品; 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天津那诺同受臧氏家族控制,其法定代表人臧立根先生担任公司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天津那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正常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协议将明确 双方在有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 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确保公司主营业务稳定高质增长。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公司董事会在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依法进行了回避,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 于上述原因,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可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同意执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 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日常 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持续性关联交易,是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部分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3)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日常关联交 易计划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四通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保荐机构对四通新材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4)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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