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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智能: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04-14 17:51:33 发布机构:博林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7-00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2017年 4月 14 日,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1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 事康宝华先生回避了表决。2017 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公司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委托加工;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等日常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 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年度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万元) 金额(万元) (未经审计)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112 0 向关联人销售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4913 1 产品、商品、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1458 0 提供房屋租 赁、提供服务;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522 0 接受关联人提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80 0 供的商品及劳 务、服务。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489 0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0 2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4 0 合计 9108 3 2017年合同 2016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签订金额或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比例(%)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4305 0 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80 0 0% 采购关联人提供的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20 0 0% 加工产品、零部件、 商品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500 0 0% 沈阳海慧科技有限公司 30 3 0.0049%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200 14 0.03% 小计 6155 17 0.0349%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70 0 0%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20 0 0% 向关联人提供加工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40 12 14.94% 产品、商品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20 67 84.62% 小计 190 79 99.56%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0 12 10.62%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20 8 9.02% 向关联人销售产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 0 0% 品、商品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220 84 76.26% 小计 320 104 95.9% 向关联人提供劳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20 0.16 0.01% 务、服务、技术服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40 0 0% 务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20 0 0% 小计 140 0.16 0.01%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20 0 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 0 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20 0 0% 劳务、服务、技术 服务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 0 0%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32 133 100% 小计 96 133 100%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 1398 1259 99.87%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 9 0 0% 向关联人提供房屋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228 0 0% 租赁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42 0 0.00% 小计 1977 1259 99.87% 为关联人代收水 费、电费、网费、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230 0 0% 采暖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1 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铝业工程”)住所: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叁亿贰仟叁 佰贰拾玖万捌仟贰佰美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 范围:铝合金天窗、幕墙、门窗、钢结构、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自动门及户内外遮阳、通风、排烟系统、擦窗机、金属吊船、建筑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幕墙清洗与维护;建筑工程、公社设施内外装饰板及不锈钢装饰板的加工;工业产品配套用机体防护罩的设计、制造、安装;地铁屏蔽门、安全门、自动售票系统、轨道交通设备、无障碍升降平台(不属于特种设备);光伏玻璃、轻质墙体的设计、制造及安装;环保产品制造及安装。截至2016年12月 31 日,远大铝业工程,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5,949,175,000 元,净资产为4,373,794,000元,营业收入8,615,208,000元,利润总额22,535,000元,净利润22,092,000元。 1.2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电工”)住所:沈阳经济技 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机、风力发电设备、矿用电气设备、防爆电机、防爆电气设备、工业风电、气体压缩机、泵类、石油化工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电机及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转动设备、电力电子设备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7,055,145.88元,净资产为181,449,107.27元,营业收入70,317,944.76元,利润总额11,381,452.88,净利润11,381,452.88元。 1.3 沈阳远大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科技园”)住所:沈阳经济 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 伍佰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幕墙、电梯、风电、工业住宅、立体车库、环境保护、水处理、机床、电力电子、自动控制系统、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机器人、农机、现代农业设备、新材料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远大科技园,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34,786,225.79 元,净资产为 84,101,829.15 元,营业收入129,773.12元,利润总额-8,592,188.77,净利润-8,592,188.77元。 1.4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环境”) 住所:沈阳经济 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空调净化工程、工业用水净化工程设计、安装、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环保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空调净化设备制造;环境工程产品开发;环境保护设施运营;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2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348,284,969.28元,净资产为33,283,122.64元,营业收入121,677,271.34元,利润总额2,489,959.37元, 净利润2,116,465.46元。 1.5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金属喷涂”)住所: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万元,营业范围:金属薄板的钣金、粉末静电喷涂、氟碳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加工;幕墙、门窗附件及涂料销售;涂装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0,450,588.65元,净资产为95,462,671.46元,营业收入170,646,491.37元,利润总额3,889,302.12元,净利润3,025,560.59元。 1.6沈阳远大智能工业住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住宅”)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叁佰万元整;营业范围:整体式建筑、整体式卫生间、整体式厨房、建筑配套家具、拼装式建筑构件、复合建筑材料、建筑五金、门窗的设计、制造、安装及销售;建筑配套电气及附件的安装及销售;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家用电气销售;整体式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建筑装饰工程、城市及乡镇规划设计;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亮化设计;产品包装服务;建筑智能节能技术服务;机械电子设备安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43,241,256.35元,净资产为 -36,176,277.13元,营业收入20,677,535.03元,利润总额2,096,379.32元,净利润2,096,379.32元。 1.7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慧科技”) 住所:沈阳经济 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佰万元;经 营范围:产业投资服务;建筑幕墙及门窗检测及技术服务;金属结构设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批发、零售;橡塑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加工、制造;新药、中成药品开发;电子产品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及技术服务;LED图文显示大屏幕工程、建筑亮化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卫生洁具、卫浴设施、陶瓷、厨房用具、办公家具、整体淋浴房及配件批发、零售;建筑装饰五金加工制造。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26,199,885.86元,净资产为113,550,271.22元,营业收入49,866,302.77元,利润总额4,613,525.96元,净利润3,459,690.58元。 1.8 沈阳远大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电子”) 住所:沈阳 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6-1号;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营业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机、电机配件制造、维修、销售;电气传动设备、电力电子产品、高低压电气设备、节能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应用;经营进出口业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2,943,168.40元,净资产为39,590,718.75元,营业收入37,248,385.87元,利润总额-6,111,336.96元,净利润-6,111,336.9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远大铝业工程、科技电工、远大科技园、远大环境、远大金属喷涂、工业住宅、海慧科技、电力电子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康宝华先生,与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15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服务协议、委托加工、技术服务;公司购买商品、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劳务协议等。以上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采用支票及电汇的结算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1公司及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拟与远大铝业工程签署《部件 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劳务协议》、《服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 112 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委托我公司加工产品,对方为我公司及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2公司拟与科技电工签署《部件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4696万元。协议约定 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委托加工、房屋租赁;对方向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子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拟与科技电工签署《部件供应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子公司向对方采购商品、委托对方加工产品、向对方租赁厂房,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217万元。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3公司拟与远大科技园签署《产品销售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服务协 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1458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 品,委托加工,提供服务,房屋租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 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4公司拟与远大环境签署《委托加工协议》,《产品销售协议》、《产品采购 协议》、《房屋租赁协议》、《服务协议》、《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522万元。协议约定公司向对方销售的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对方委托加工产品、劳务、技术服务,采购产品,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5公司拟与远大金属喷涂签署《商品销售协议》、《委托加工协议》、《服务 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80万元。公司向对方销售的部件产品,委托加 工;向对方提供服务,均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6公司拟与工业住宅签署《产品销售协议》、《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协议》、 《劳务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489万元。公司向对方销售的部件产品, 房屋租赁、提供服务、劳务;接受对方提供服务、采购对方产品,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7公司拟与海慧科技签署《产品采购协议》,协议约定最高金额不超过30 万元。公司向对方采购产品,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2.8 公司拟与电力电子签署《产品采购协议》、《技术服务协议》,协议约定 最高金额不超过1504万元。公司向对方采购产品,接受对方提供的技术服务, 遵照市场价格按实际发生额不定期结算。上述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是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非关联方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不造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该关联交 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商品及劳务、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康宝华进行了回避。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签订提交议案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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