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股份: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04-19 19:42:31
发布机构:利欧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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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欧股份”)拟以人民币52万元向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控股”)出售公司持有的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欧环境”)85%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利欧环境股权。
2、利欧控股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设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欧控股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相荣和王壮利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法定代表人:蔡欧美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21日
住所:温岭市滨海镇东楼村(台州新科环保研究所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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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控股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设立的企业。王相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持有利欧股份股票241,846,593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壮利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持有利欧股份股票191,198,982股,是王相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欧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法定代表人:颜土富
注册资本:10,369万元
实收资本: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19日
住所: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
经营范围:变频供水系统设备及配件、泵及真空设备、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安全、自动化监控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动化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污水处理设备、雨水的收集、处理、利用设备、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其他通用设备、电子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研发、制造、销售;工程勘察设计;土木工程建筑设计;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日用品、仪器仪表、玻璃钢制品、管道、阀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关联交易标的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科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7,419,072.86 6,206,903.93
净资产 611,193.96 3,016,229.08
应收账款 5,004,287.40 337,674.00
损益科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23,293,996.95 3,575,237.97
净利润 -5,380,541.34 -1,128,4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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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和201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该等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委托利欧环境理财的情况和为其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欧环境欠利欧股份暂借款10,646,470.53 元。利欧环
境将于本次交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个月内清偿完毕上述款项。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截至2016年 12月31 日利欧环境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人民币
611,193.96元为基础,对应公司持股比例,经协商,确定利欧环境85%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52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为本次交易的投资方即股权受让方,以下称“甲方”或“投资方”;丙方为本次交易之标的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标的公司”或“公司”;以上各方单独称为“一方”、“该方”,合称为“各方”,互称为“一方”、“其他方”。)1、本次交易
双方以标的公司2016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值为依据,甲方拟
以人民币52万元受让乙方持有的标的股权,即标的公司85%股权(对应认缴出
资8,813.65万元,实缴出资680万元)。乙方原持有的标的公司认缴出资对应的
出资义务及相应权利一并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乙方不再享有标的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不再承担任何股东义务。
2、对价支付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
3、交割先决条件
转让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交割义务,以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为前提(投资方通过书面方式豁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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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的公司股东会已通过同意本次交易的决议;
(2) 本协议已经由相关当事方正式签署;
(3) 投资方的股东会或者其他经过授权的人士已经同意了本次交易;
(4) 截至交割日止,不存在任何政府机关限制、制止、禁止、宣布无效
或者以其它方式阻止或者寻求阻止本次交易完成的行为或程序。
4、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结欠乙方10,646,470.53元,丙方应于本次
交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6个月内清偿完毕上述款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利欧环境的股权。利欧环境未来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利欧环境经营持续亏损,经营业绩未能达到公司战略要求及经营预期,本次公司对外转让目的是为顺应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优化公司投资结构。
本次公司出售持有的利欧环境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质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公司出售此部分股权之后,利欧环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出资16,000万元与利欧控股共同参与发起设立燕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除上述事项外,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利欧控股、王相荣、王壮利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 第4页共5页
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质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1、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对外投资质量,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2、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相荣和王壮利回避表决,也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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