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04-21 21:37:02
发布机构:锐奇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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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6,338,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锐奇股份 股票代码 3001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海燕 徐秀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传真 021-37008859 021-37008859
电话 021-57825832 021-57825832
电子信箱 300126@china-ken.com 300126@china-ke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主营电动工具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始终专注致力于高等级、高效能的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业级电动工具主要应用于金属、石材、木材等的切割、磨削、锤钻、紧固等工序中,其国内用户主要集中在建筑建造、工业制造领域中。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销和外销两方面,其中内销业务基本为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工具产品,外销业务包括ODM业务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业务。
公司自有品牌产品销售渠道主要以经销代理模式为主导,国内市场经销商分布广泛,且经销商经营能力和资质信用度都较高。经销商更贴近并了解当地消费市场,对于市场变化更为敏锐,能够更好地为用户服务,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信息,有助于公司及时调整优化营销策略。现传统五金工具渠道竞争愈发激烈,公司通过持续加强销售体系管理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公司同时在不断优化和完善电商平台的销售模式。
国内电动工具行业目前处于充分市场竞争阶段。近年来,低端电动工具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产品技术及品牌始终无法有效突破,其与中高端级别企业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并且该级别企业开始出现小企业退出的态势;中高端市场方面,外资品牌正在抢占中国市场,占据领先地位。整个电动工具行业开始呈现行业分化加大、行业集中度加强及行业整合的趋势。
公司作为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致力于成为替代进口的品牌。近年来,公司在国内专业电动工具品牌中占据领先地位,相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加强和公司产品技术含量、品质的不断提升,公司有能力在目标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在专业细分电动工具品类以及充电式电动工具品类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速度,为今后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6年 2015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年
营业收入 527,177,407.74 557,153,687.87 -5.38% 673,873,585.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47,896.64 7,678,884.56 -18.64% 62,084,21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876,747.71 5,321,581.45 -8.36% 52,828,579.3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522,246.58 -29,903,962.55 359.24% 32,645,185.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5 -20.00% 0.2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025 -20.00% 0.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0% 0.74% -0.14% 6.16%
2016年末 2015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年末
资产总额 1,295,882,256.51 1,266,107,611.93 2.35% 1,238,198,61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36,240,511.39 1,048,533,181.89 -1.17% 1,039,047,564.54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9,323,769.85 178,239,875.18 151,195,140.13 78,418,62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9,818.77 5,407,730.49 2,493,001.40 -4,822,65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86,767.03 5,238,524.32 2,340,317.95 -5,688,861.5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32,016.64 -21,974,807.83 33,516,913.71 71,112,157.3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股股东总数 24,184前一个月末普通 21,381权恢复的优先 0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26.44% 81,000,000 60,75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6% 43,072,128 32,304,096
吴晓婷 境内自然人 3.92% 12,000,000 0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3.88% 11,900,000 0
应业火 境内自然人 3.10% 9,500,000 0
郭学东 境内自然人 1.18% 3,621,800 0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1% 2,800,000 0
朱明徽 境内自然人 0.71% 2,186,500 0
贺洁 境内自然人 0.52% 1,585,400 0
MORGANSTANLEY&CO. 境外法人 0.37% 1,142,526 0
INTERNATIONALPLC.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
应业火为应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调整营销管理,加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巩固,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没有明显变化,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2,717.74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5.38%;其中,基于稳定的订单和新产品的交付,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41,509.8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8.98%;内销业务因国内市场持续低迷、公司加强回款及信用额度的控制,且因公司对新老产品结构的调整,影响了内销销量,最终实现内销业务销售收入11,207.87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46.18%。
报告期内,因销售收入减少以及销售费用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等影响,公司实现利润总额652.12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9.75%;实现营业利润481.0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6.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4.7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18.64%。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年度品牌推广主题“匠心质造”,召开2016年度经销商会议,参展第二十九届中国国际五金博览会,举办全国多场新品路演会议,进行包括12V稀土无刷锂电电钻等十余款专业电动工具新品上市推广,受到了广大经销商及用户的认可;同时,公司进行网站更新,加大品牌广告以及微信和微博等社交媒体的推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了大型拉杆式双向斜切锯、12V稀土无刷锂电电钻,20V无刷锂电电扳也通过了试产,20V锂电电锤、20V锂电冲击钻等新项目也在顺利进展中;锂电无刷产品陆续推向市场,并获得了不错的市场口碑。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被受理15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25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已授权的专利将有效保护公司的研发成果,并能有效巩固公司的产品技术领先优势,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了电动工具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与起草了相关电动工具国家标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是√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电动工具 503,856,995.32 102,048,756.52 20.25% -5.65% 10.39% 2.9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是√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
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5
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该规定调整。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金及附加”1,825,202.68元,调减“管理费用”1,825,202.68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除上述调整外,对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明厅
2017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