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股份: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4-22 00:57:20
发布机构:中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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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4月21
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
集团大厦8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艳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95,980,0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人,代表股份
135,69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845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134,662,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31,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3%;反对591,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审议《董事会任期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审议《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审议《监事会任期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35103,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35,15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6%;反对54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9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901,5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147%;反对54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8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50,9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60%;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921%;弃权 47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审议《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同意 850,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61%;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092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19%。关联股东中
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5.3585%)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50,9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061%;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0% ;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同意135,103,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643%;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86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50,9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
0060%;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1% ;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艳、顾海涛、白鸿、张晖、黄晖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 得票数 中小股东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董事 投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刘艳 135,080,599 828,466 99.5477% 是
顾海涛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白鸿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张晖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黄晖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十三)关于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江华、于太祥、武雅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得票数 中小股东投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本 是否当
次股东大会有效 选
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江华 135,080,599 828,466 99.5477% 是
于太祥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武雅斌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十四)关于审议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志强、郭彩芬、韩瑛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监事 得票数 中小股东投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本 是否当
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选
的比例
刘志强 135,080,599 828,466 99.5477% 是
郭彩芬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韩瑛 135,078,599 826,466 99.5463% 是
(十五)关于审议修订《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1、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34,69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18%;反对52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885%;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0,49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
5437%;反对52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544% ;弃权 47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同意134,69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18%;反对52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885%;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40,491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
5437%;反对52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544% ;弃权 474,5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六)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
同意850,9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9.0061%;反对 116,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0920%;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019%。关联股东中
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代表股份134,252,133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5.3585%)对本次表决进行了回避。
其中,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50,966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
0061%;反对116,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20% ;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股百分之五以下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019%。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七)关于废止《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和董事长、副董事长报酬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同意134,692,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2618%;反对527,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885%;弃权4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郝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